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落实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卫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控烟知识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本系统内意识形态等工作。
(十一)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县保健工作。
(十二)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衡阳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21名,机关党委暨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
领导分工
吕荫湘,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刘展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基层卫生财务集中核算、计划生育业务、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及本系统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农村建设、扶贫和健康扶贫、国防预备役工作;分管财务股、审计股、计划生育指导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计生办、基层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健康扶贫办、衡阳陆军后勤保障旅卫生营防疫防护队;联系西渡镇、金兰镇、库宗桥镇、演陂镇及县中医院、西渡镇中心卫生院、金兰镇中心卫生院、库宗桥镇卫生院、演陂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和岘山镇卫生院、井头镇中心卫生院、关市镇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陈连龙,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疾控、妇幼、基本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出生缺陷干预、组织病残儿童与计生手术并发症的鉴定管理、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法规综合监督、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两非)工作;协助分管行政审批工作;分管疾病预防控制股、妇幼健康服务股、卫生应急股、基层卫生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法规综合监督股;联系台源镇、长安乡、石市镇、界牌镇和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精神病康复医院(精神卫生)、台源镇中心卫生院、长安乡卫生院、石市镇卫生院、界牌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李兴旺,党委委员、副局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负责办公室(机关内务)、意识形态、机关食堂、新闻发言、政务公开、提案议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理、绩效考核、医疗卫生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计划生育协会、宣传教育科技、规划信息、项目管理、招商引资、争项争资工作;负责井头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食堂、计划生育协会项目管理部和综合服务部、规划信息股、宣传教育科技股;联系岣嵝乡、集兵镇、樟木乡、樟树乡及岣嵝乡卫生院、集兵镇中心卫生院、樟木乡卫生院、潮江卫生院、樟树乡卫生院。
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傅同生,副局长:负责医政医管、中医、药政、无偿献血、医疗纠纷调处、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救援、医学会、卫生小康建设、征兵体检、组织医疗鉴定、行政审批服务、政务中心、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负责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工作;分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药具站、县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联系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联系岘山镇、洪市镇、曲兰镇、关市镇、井头镇及湘中医院、县精神病康复医院(医疗)、岘山镇卫生院、洪市镇中心卫生院、曲兰镇卫生院、关市镇卫生院、井头镇中心卫生院。
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姜永国,党委委员、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组长,负责县纪委驻县卫计局纪律检查组全面工作;专注监督执纪问责。
常晓春,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负责人事、政工、考培、医改、党务(党建)、党风廉政、工会、共青团、妇女、双联、统战、信访、社会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资格审查工作;负责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工作;分管人事股、综合档案室、体改股、信访室、党建办、工会、团委、妇委会、卫生计生技术培训中心;联系渣江镇、三湖镇、金溪镇、溪江乡及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渣江镇卫生院、三湖镇卫生院、金溪镇中心卫生院、溪江乡卫生院。
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凌 彬,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科级):负责爱国卫生、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整治、"四城同创"、文明创建工作;分管爱国卫生工作股;联系杉桥镇、板市乡、栏垅乡、大安乡及县爱卫服务中心、杉桥镇卫生院、板市乡卫生院、栏垅乡卫生院、大安乡卫生院。
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和洪市镇中心卫生院、曲兰镇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分管、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咨询电话:0734-8223791,传真:0734-8292086,
办公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翠竹路8号市卫健委办公楼; 邮编:421001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34)6811224
办公地址:衡阳市衡阳县新正街1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咨询电话:0734-6981939
办公地址:衡阳县蒸阳大道171号(原城乡规划局一、二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局机关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734-6882345
办公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蒸阳大道261号衡阳县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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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衡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会议和公务活动的组织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对局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地区性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类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肖骥钦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