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及街道财政分配办法。贯彻实施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决算。组织制定需要全区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等情况。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管理政府性基金,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区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落实全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
(六)负责国库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七)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管理;制定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按分工承担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区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十三)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十四)负责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政府性债务的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拟订全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十六)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八)承担区政府赋予的有关招商任务。
(十九)负责制定人才发展财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做好党建工作。
(二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财政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的相互配合。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金财工程”信息化建设及财政信息网络维护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业务科(挂企业科牌子)
负责贯彻落实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区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管理财政票据。落实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彩票资金。负责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政府性债务的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区财政出资基金合作项目等领域的项目招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拟定相关财政扶持金融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财政扶持金融企业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承担政府城建投融资财务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安排及上传下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科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以及财政收支平衡的措施、建议。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汇总全区年度预算,办理预算追加、调整事宜。承担区级部门预算审核、汇总、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区对街道办事处的保障性和激励性转移支付工作。指导全区预算管理工作。参与年度区级决算草案编制和汇总全区决算。负责提出超收收入的分配使用意见。负责提出动用预备费的方案。管理各种预留资金。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国库科
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工作,编制全区及区本级财政收支旬、月报,组织、调度全区财政收入,定期形成收入分析材料。负责拟订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相关配套改革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指导全区财政会计工作。办理区财政预算拨款、额度下达和财政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管理区级财政和预算单位帐户。管理区级财政专户及资金。协调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及区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汇编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国有资产管理科
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区属企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区属企业资产管理有关工作。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有关重大财务事项实施审批或备案。负责监缴区级国有资产收益。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财政监督管理科
拟订区财政稽查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及预算编制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并负责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监察工作,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并对企业执行财务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制定我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制定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区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单位及职责
一、济南市市中区政府项目资金服务中心
(一)承担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区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承担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考核体系建设的相关辅助性工作,通过统计、报表等方式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三)承担拟订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五)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济南市市中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一)承担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资金集中支付的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承担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拨付、为区直机关提供年度预算执行服务等工作。
(二)承担财政集中支付网络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三)承担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一代发及各项代扣工作。
(四)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济南市市中区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一)参与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体系建设规划。
(二)组织对重大政策和项目的事前评估、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三)承担对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及政策、项目有关绩效工作进行抽查复核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五)承担区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究、政策落实、信息统计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区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评估论证、风险管理、合同拟订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七)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息平台,完善相关统计制度。
(八)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济南市市中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
(一)承担全区会计事务服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等工作。
(三)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书发放等工作。
(四)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的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五)开展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指导。
(六)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济南市市中区社会保障资金服务中心
(一)承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二)承担卫生事业费、公费医疗经费、就业经费,以及机关养老、居民养老、优抚抚恤、优抚医疗、退役安置、抚恤和社会救济等社会福利方面的财务核算和财政预算资金收支等工作。
(三)承担养老、医疗基金等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531-82078976(业务咨询请打0531-82078960或0531-82078961)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邮政编码:250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1-82078965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1-51703709 公开(监督)电话: 0531-51703710、0531-51707530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6层;邮政编码: 250099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济南市市中区财政局各直属单位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济南市市中区政府项目资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1-82078331二、济南市市中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联系电话:0531-82078391三、济南市市中区预算绩效评价中心联系电话:0531-82059683
济南市市中区财政局各科室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2059660(二)综合业务科(挂企业科牌子)联系电话:0531-82059659(三)预算科联系电话:0531-82059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