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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围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联系电话:0314-751206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外环东路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8:30-12:00,14:30-17:30(夏季作息时间);8:00-12:00,14:00-17:30(冬季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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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建立全县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根据上级授权,负责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十)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区域标准化活动,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推进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查处商标、专利等违法行为,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落实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十八)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用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辖区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二十)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机要、政务值班、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提案、信访、综治、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化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法规股。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规范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财务股。承担本系统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各类资金和制装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承担科研管理、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

(五)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完善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协调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配合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参与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六)价格监督检查股。组织实施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查处全县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监管价格收费行为,推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和举报制度。

(七)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完善并组织实施全县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市场监管、禁止传销的管理措施和具体办法。组织指导查处全县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市场不正当竞争状况的调研和动态分析等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及相关工作。根据上级授权,负责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八)网络交易和合同监督管理股。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开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

(九)广告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广告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的制订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工作。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十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依法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和不合格产品处置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十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股。拟订推进国家、省、市、县食品药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等方面的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小作坊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全县相关违法行为。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四)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食用农产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县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全县相关违法行为。

(十五)餐饮消费食品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全县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查处全县相关违法行为。建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县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六)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保健食品监管股)。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组织实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十七)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对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验。督促指导、组织实施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承担上级委托的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化妆品监管股。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管理有关规范。依法对化妆品经营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抽检。负责指导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上级委托的有关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察、监督,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二十)质量发展与标准化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全县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相关工作,推动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参与国际、国家、区域标准化活动,创新标准管理模式。承担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全县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县级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立及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县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贯彻落实国家认证认可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落实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对国家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活动和全县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二十二)知识产权保护股。拟定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和制度。落实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拟定和实施推动建设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组织指导查处商标、专利等违法行为,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指导全县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等有关信息化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围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简介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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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河北省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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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CORPORATENAME)与自然人名称相对,企业名称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法人在以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如签订合同、抵押货款时需要使用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必须经过核准登记才能取得。民法通则将作为人身权的。。。
河北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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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的原则,按照“贯通、标准、共享、整合”的要求,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
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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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参照国际标准,结合河北实际,将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人社等部门业务进行信息统一采集、数据共享、同步审核,实现执照核发、发票申领、公章刻制、社保备案等企业开办的基础要求。同时为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开通了部分银行的预约开户功能。(根据企业自身要求,。。。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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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场监管的行政职能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担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发展的重任,承担着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等重要职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的数量和经营行。。。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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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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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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