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提出有关退役军人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保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开展优待、抚恤;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9、负责全县烈士及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名录。
10、组织指导退役军人荣誉奖励、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1、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并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更好地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1、办公室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3、就业安置股4、拥军优抚股5、政工人事股。
咨询电话:(0743)4260028
办公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朝阳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43-4260567
办公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长青路与屈原路交叉口旁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0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