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及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承担省州对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县直和省州在县有关单位对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州对县绩效评估考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州表彰奖励制度和拟定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等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与县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体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失业保险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与农民工工作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考核表彰奖励股。
咨询电话:0743-8222805
办公地址:吉首市北门街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43)4260028
办公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朝阳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43-4260567
办公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长青路与屈原路交叉口旁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0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