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 、城乡建设、人防、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城镇 物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 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 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编制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下达和监管管理。指导各 类棚户区改造工作。 指导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及后续管理。
(三)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 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 住宅产业化发展。
(四)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市场管理。会同 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 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 屋租赁、房屋测绘及核查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政府购买保 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服务及物业管理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 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有关管理制度。贯彻执行 我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具体实施办法和 管理规定。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等行业的 法律法规。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制定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制 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 审查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房屋建筑 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权限内建设工程 的施工许可审批核发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工 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管理和指导市属建筑施工企业和 稳定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 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拟定城乡建设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发展规划及建设。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 、保护和监管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定工 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权限内房屋 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 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对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八)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小城镇 和农村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建设试点示范,指导乡镇生 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危房改造。 指导传统村落申报、保护和监管工作。
(九)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组织拟订全市建 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住建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 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 技成果。指导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十)牵头推进全市城镇减排工作。牵头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 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设置
吉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本级)内设股室10个, 分别为:办公室、建筑节能和科技设计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政 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内设综合 室、工程股、指通股、法规股。下设4个二级机构:吉首市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站、吉首市建筑管理站、吉首市城建档案馆、吉首市招 标投标办公室;
咨询电话:0743-8222678
办公地址:湖南省湘西高新区开发路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743-2813299
办公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新区世纪大道吉首市政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