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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局《关于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分局、营子区分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目前分局人员状况,经分局分党组研究决定,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备如下: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 人秘股
1、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保密、政务(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宣传教育、后勤和车辆管理、办公用房等机关服务保障工作;
3、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4、负责及时向局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突发、紧急事件;
5、起草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报告、讲话。审核以局名义对外发布的公告及重要资料;
6、 负责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8、 负责电台、报刊、网络的新闻报道及政务信息工作;
9、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10、协助局党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干部体制改革、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的法律、规章和制度;协助局党组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工作;
11、负责局机关的公务接待工作;
12、负责组织全局的年度考核、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
13、负责机关节能及行政统计、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民兵及妇女、老干部、帮扶工作;
14、 负责机关物业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
15、 按时完成上级机关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规财股
1、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按计划组织资金拨付,并督促项目实施;
2、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
3、配合有关股室审核、申报国家、省、市预算内环境保护资金项目;
4、负责机关预算编制、财务管理及劳资统计等工作;
5、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劳资调整工作;
7、代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9、完成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党建办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负责制定机关支部的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按上级要求组织策划、实施党建系列活动;
3、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和党员的审批发展工作;
4、认真落实党组织管理制度,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合法权益;及时解缴党费;
5、负责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等;
6、在分党组领导下,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宣传、意识形态等方面相关工作;
7、加强党组织建设。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落实党的各项制度,推进党支部目标管理,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
8、完成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水环境管理股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
6、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协助开展水环境领域的执法工作,配合做好省、市执法专项行动;
8、完成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大气环境管理股
6、及时掌握、汇总大气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协助开展大气环境领域的执法工作,配合做好省、市执法专项行动;
8、完成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土壤环境管理股
5、协助开展土壤环境领域的执法工作,配合做好省、市执法专项行动;
七、业务综合管理股
环评方面: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负责全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3、负责对进入承德市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环境咨询单位的资质审查、政策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
审批方面:1、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2、负责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受理和许可发放工作。
辐射环境管理方面:1、负责核设施、核技术应用和辐射放射污染保护;2、负责电磁辐射建设项目(设备)的统一管理;3、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许可管理;4、负责对伴有辐射设施退役的监督管理;5、对放射性物质运输活动中的环境安全进行审查和监督;6、负责核与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的投诉与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核与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工作。
科技与对外合作方面:1、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保护科技、标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全县清洁生产管理、环保科技市场管理、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管理和煤炭管制工作;3、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情况;4、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
八、执法调度指挥中心
河道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监管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各轮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等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类执法任务;
7、负责环境信访、“12369”环保热线受理、上级批办案件及其他环境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及信息反馈工作;
8、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力量的统筹调度工作;
9、负责环境应急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稳定防恐、安全生产及护林防火工作;
九、环境监控中心
1、负责执行国家制定的环境监测技术路线、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2、负责全县环境监测信息及环境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和管理;
3、负责城区和乡镇空气质量日报工作;
4、对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性监测;
5、负责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污染事故调查和污染仲裁监测工作;
6、负责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按时限要求上报自查报告;
咨询电话:(0314)8012253
办公地址: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爱民街甲4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4-8030890
办公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撒袋沟门村影视城斜对面行政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4—8030890
办公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撒袋沟门村影视城斜对面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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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