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教援,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全县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教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及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和驻县中央、省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煤炭生产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对煤矿企业执法检查。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县属企业及驻县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十八)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2.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
3.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相关经济政策,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
(二)应急指挥中心
1.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事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3.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减灾救援保障股
1.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定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2.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推动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3.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4.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全县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四)火灾防治管理股
监督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创毒化学品生产经管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六)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非煤矿山(合地质勘探、尾矿库)、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七)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1.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无人看管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
(九)煤炭安全管理股
负责煤炭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煤炭行业教育培训,负责煤矿关闭退出等工作。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监督煤矿灾害防治。指导监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炭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十)宣教和政策法规股
1.拟定全县综合性应急教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综合性消防教援队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指导应急教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2.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3.组织起草相关规章和标准,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政治部
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等承担。
咨询电话:0314-3011461
办公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板城大街9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4-3110078
办公地址:承德县下板城万荣建材城3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令时(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14-3129928
办公地址:承德县下板城万荣建材城3楼承德县行政审批局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令时(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