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的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市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邮政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
(三)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相关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标准,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四)贯彻执行全市综合交通运输标准,负责公(水)路行业标准的监督实施,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全市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基础设施规划和管理。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五)负责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代表市政府履行交通运输类企业出资人职责。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水)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市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承德市和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干线、县道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八)承担交通战备职责。提出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建议;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协调国防运输;承担全市军事交通运输保障、组织国防交通队伍保障工作;负责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和国防交通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指挥调度工作。
(十)负责组织贯彻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督查、外事、政务公开及后勤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和调研,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归口管理行业新闻宣传。负责机关信息化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督促检查有关交办、指示件的落实情况。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建设,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规章,组织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处理信访事项,承担信访维稳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有关利用外资、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四)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交通战备有关工作。按上级编制的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制定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参与国防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承担市内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组织落实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更新工作。
(五)财务科。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债务、国有资产和财物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六) 内部审计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七)人事编制和科技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绩效考核、劳动工资和人才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八)建设管理科。负责公(水)路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水)路有关建设、养护、运营和客运场站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公(水)路建设市场、招投标、资质、信用、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公(水)路建设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九)综合运输科。承担道(水)路等综合运输体系的建设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道(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船舶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负责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地方铁路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市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地方铁路安全生产。
(十)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贯彻执行公(水)路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承担公(水)路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安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平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1)贯彻执行国家、省、承德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和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2)根据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市辖区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3)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平泉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交通道路运输管理政策、法规;负责道路运输市场、汽车维修市场、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事务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三)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承担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具体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措施,履行项目法人职责;组织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项目工程的跟踪管理;负责工程进度拨款、工程设计变更审核,审定工程决算等;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桥梁、隧道等构造物维修加固工程的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审定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平泉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
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乡村道路的日常养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的绿化美化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公路损毁、公路交通流量等信息;承担公(水)路突发事件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五)平泉市公路工程监理站
公路工程建设提供质量监理;负责二、三级公路工程、大中修工程、新改建公路质量的检查、鉴定等工作。
(六)平泉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一队
公路工程施工。
(七)平泉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二队
公路工程施工。
咨询电话:0314-6082800
办公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平泉镇府前街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4-6056800
办公地址:承德市平泉市福佑路平泉市人民政府东北侧约14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