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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五)镇党委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八)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承担党务、政务、文书档案、综合统计、党务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工作。其基本职能是:负责综合文字、部门协调、工作督查、信息反馈、会务组织、后勤服务、接待联络、档案管理、安全保卫及保密等工作;负责本镇预算内外收支管理,对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经费、账户、财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公室)
承担党建、人大、组织、宣传、群团、民族宗教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村务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并完善各项自治制度;负责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团工作。承担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管理责任,负责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依法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査,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抗洪抢险、防灾减灾、自然灾害救助等相关工作。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等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乡村道路交通和大气、水、扬尘、土壤(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等工作;负责爱国卫生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市容、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的管理和治理工作;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挂司法所牌子
与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合署办公。承担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综合行政执法、综合指挥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农业农村、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等领城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推进信息化网格管理,负责指挥平合建设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组织协调互联网情监控和防范邪教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户籍或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相关工作。
(六)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站)
负责本辖区行政综合管理及服务工作。主要承担行政管理与审批、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文化综合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负责卫生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人口与计划生育、就业服务、科普活动等工作;负责民政、文化教育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文化体育工作,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全民健身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乡村振兴、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农村土地流转、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林水牧渔等涉农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和森林草原保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巡护等工作;负责本区水保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畜牧业发展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推广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负责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八)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信访接待权益保障、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配合武装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设施保护等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314-6082800
办公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平泉镇府前街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4-6056800
办公地址:承德市平泉市福佑路平泉市人民政府东北侧约14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