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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滦区发展和改革局

承德市双滦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314-404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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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滦区滨河大街58号

办公时间:早8:30-12:00 下午冬季1:30-5:30夏季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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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滦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协同办、经合办、检验检测园区管理办)

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政务督办、保密机要、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电子政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行政事务。承担建议提案的组织协调、政务信息、政务公开。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发展、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和医疗保险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指导行业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粮食风险基金。

起草重要文件。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等工作。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普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贯彻落实省、市、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部署;组织争取国家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推进我区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的合作;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负责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申报工作。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协调全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推进国际友城合作工作。

负责全区经济技术交流,促进区城经济技术合作。承担援藏、援疆等对口支援和参与西部开发工作。统计、分析全区经济技术合作情况。负责与区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

做好我区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和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建设管理;入园企业的立项、备案和审核工作,引导促进检验检测产业向园区内集聚;园区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和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和投资环境咨询等相关业务,制定园区和集聚区的相关政策,并督导实施;协调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和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在开发建设中重大问题;重点吸引一批国内外的优势机构在园区和集聚区内设立区域性总部或职能型总部,加速产业核心竞争资源在我区集聚。

(二)计划及国民经济股

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定并实施区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工作。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五年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监测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预测。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相关政策建议。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负责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安排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煤、电、油、气及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负责监测电力运行态势,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用电、迎峰度夏(冬)电力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电力市场的监管。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负面清单制度。指导区综合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和节能监察工作。

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行业的地方性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监管油气、新能源市场运行,规范能源市场秩序。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按照相关规定,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股(钒钛办)

提出全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办法。出具符合产业政策的答复意见。编制下达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申报、管理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项目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项目。负责项目的入统核准工作。按分工组织推广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管理政府投资代建制工作。参与制定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家、省、市、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区地方铁路、民航发展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申请民航发展基金投资补助。承担全区口岸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谋划推进主导产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做好研究编制全区钒钛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钒钛产业聚集区各类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督导实施;钒钛产业和钒钛产业聚集区项目建设管理;引导和促进钒钛企业向钒钛产业聚集区内集聚;全区钒钛产业和钒钛产业聚集区招商引资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和投资环境咨询等相关服务,实施促进钒钛产业和钒钛产业聚集区发展的相关政策;钒钛产业聚集区在开发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协调;重点做好钒钛产业聚集区基础建设工作;钒钛矿山资源开发、综合利用、保护及资源整合等工作;钒钛产业聚集区企业孵化平台、担保融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管理及配套服务;钒钛新技术、新产品及钒钛制品的深加工的推广和应用。

(四)项目建设股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重点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筛选、申报、确定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承办无依托单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省、市和区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期评价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初步设计审查。承办区政府和区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和区重点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专项资金、科学技术及粮食和物资储备及价格收费股(专项资金管理股、科学技术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价格收费股、财经办秘书科)

研究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村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建设、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负责林业、草原、水利、气象、农业科技、生态建设、以工代赈等方面相关建设项目的管理。提出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相关项目及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和国家资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生态安全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相关重大建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主要问题。综合管理全区农业资源,组织编制农业资源区划和区域规划。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区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全区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申报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区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编制下达全区高等院校年度招生计划。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

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监测研判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项目,提出相关的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现代物流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研究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参与研究提出我区贯彻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工作。落实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项目政银企对接。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

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评估管理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统筹推进科普、软科学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组织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绩效评价。统筹开展对重大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落实、项目和经费管理、专业机构履职、平台基地建设、科技奖励评审等监督检查。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指导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创新型区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与省科技厅、市县、市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会商工作。

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承担建立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提出年度科技计划的总体设计、专项布局和经费预决算建议。牵头组织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评审,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管理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专家库。拟订全区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双滦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双滦区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接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在双滦区实施相关工作。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工作并监督实施。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农业及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有关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山区科技创新管理工作。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推进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社会事业等领域科技工作的发展,负责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

拟订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国际国内科技合作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拟订科技成果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指导、监督科技成果评价,提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院士工作站建设、申报、管理等工作。指导相关部门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负责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等相关奖项的申报推荐工作。

拟订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推进重大科研基地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生物资源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实施科技基础资源调查。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负责与外国官方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指导引智工作站建设。承办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按照有关分类规定,管理、审核、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拟订全区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粮油收支总量平衡计划。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棉花、食盐等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意见。落实国家、省和市粮食购销政策。指导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监测区内粮食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应急有关工作。牵头负责粮食行业统计,具体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和粮食产业经济统计。承担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拟订区级粮食总量计划。落实粮食储备政策、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的建议。负责实施区级粮食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区级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储备粮管理。承担全区粮食储备统计工作。

对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对粮食行业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负责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区级储备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监督检查,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进行监督指导。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国有粮食企业和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承储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粮食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仓储和科技统计工作。

拟订区级食盐、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总量计划。研究提出区级物资储备规模、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实施区级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收集、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区级物资储备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全区物资储备统计工作。负责直属国有粮食企业管理和发展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投标相关政策。

拟订年度价格工作规划和综合性价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研判全区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情况,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负责价格调控应急机制建设,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等调控措施。负责重要农产品价格管理。负责水资源价格管理,研究提出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污水处理等价格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组织实施区级定价项目价格听证。负责价格培训和信息监测工作。

负责市授权区政府定价能源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能源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全市天然气、热力等能源价格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省、市有利于能源节约、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的价格调节政策。负责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负责全区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价格和收费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拟订和调整市授权区政府管理的国家机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拟订并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财经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处理区委财经办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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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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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商服网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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