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赤城县民政局(简称县民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落实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拟定全县社会救助规划、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落实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落实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服务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服务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上级有关养老事业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定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定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上级有关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转变职能
县民政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地方性法规,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拟定全县民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党建、工会、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执法、行政应诉、民政政策法规咨询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
拟定全县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福利股(挂县地名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县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相关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处理涉外殡葬事务,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落实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孤弃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拟定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落实上级有关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
(四)社会救助股
落实上级有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低保家庭核查认定工作,指导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承担中央、省、市、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办法。
咨询电话:0313-7609802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赤城镇建国东街文化宣传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30(9月1日-次年5月31日);8:30-12:00,14:30-17:30(6月1日-8月31日)
咨询电话:0313-7609802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赤城县赤城镇建国东街宣传文化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赤城县民政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313-6312275(二)社会救助股 联系电话: 0313-6415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