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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涿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13-658630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涿鹿县轩辕路24号住建局

办公时间:夏季(从6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从9月1日起至次年5月3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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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二)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工作。制定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退出及运营管理。指导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建设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管理。负责指导全县老旧房屋使用安全。

(四)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指导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工程量计量规则及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

(五) 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拟订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计划、产业政策,监督实施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备案、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六) 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指导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计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检测、商砼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章制度。

(七)指导城市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建设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的移交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八)指导村镇建设。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建制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和收运体系建设。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指导、监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九)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执行技术政策。

(十)负责建筑节能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建筑节能工作,推进建筑产业化,推动绿色建筑等低能耗建筑发展。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申报,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促进建筑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和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

(十一)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负责县区范围内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地下排水、燃气、热力管线建设。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无障碍建设、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十二)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熟悉掌握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熟练运用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对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工程项目,拟定验收方案,组织消防验收。对应当进行集体会审的工程项目,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按照规定制定制作送达《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并及时建卷归档。对违法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依法进行查处。验收合格的消防工程项目及时移交消防监督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台账,建立健全消防验收档案资料。

(十五)受县政府委托,代表政府负责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县城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与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人民防空信息化等规划并督导落实。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内容。贯彻国家人民防空城市等级划分标准,落实防护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造价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组织县直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负责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制定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服务保障计划并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县级指挥场所和设施设备建设、使用和管理,拟订县级防空计划方案。制定人民防空指挥体系建设和防空计划方案制定。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体系建设和警报试鸣工作。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制定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计划,组织训练演练和考核。负责编制本级人民防空预、决算。组织开展本级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编制人民防空科研计划,组织人民防空重大科研课题攻关,推介应用人民防空科研成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机关 "准军事化" 建设。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袭警报发放、群众疏散掩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消除空袭后果行动。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完成市人防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承担县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等应急支援任务。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行政执法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本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污水(含中水)、垃圾、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目前该项职能设在住建局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股);负责县城市容市貌、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门头牌匾及门面外立面装修和 "城市家具" 的管理工作;负责县城景观整治及中心城区景观要素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城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道路扬尘、露天烧烤、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应急管理方面的道路清融雪、照明、燃气、供热、垃圾和污水处理的应急保障指导工作。负责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含城市建筑垃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城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县智慧城管建设,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网格化、智慧化;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的重大科技成果鉴定;指导城市管理高新技术推广与运用;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负责起草制定县城市管理方面的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开展相关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和奖惩的相关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涿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

张家口政务服务网入口
张家口政务服务网入口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是根据省编委会、省法制办《关同意张家口市及各县(市、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的通知》(冀机编办〔2017〕28号),设立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挂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张家口市市长热线管理办公室牌子),为该市政府工作部门。 张家。。。
涿鹿县人民政府
涿鹿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13--6521102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涿鹿县轩辕西路涿鹿县人民政府;邮政编码:075600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O一11:30,下午2:30-5:OO;

涿鹿县行政审批局
涿鹿县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13-6536599

办公地址:涿鹿县人才家园临街商业楼东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从6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从9月1日起至次年5月3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涿鹿县市民中心
涿鹿县市民中心

咨询电话:0313-6536599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涿鹿县人才家园临街商业楼东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月-5月;9月-12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8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涿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