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药品流通、医疗器械的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及备案。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授权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行为权力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协助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协助参与调查特种设备事故。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承担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规范全区集贸市场、重要商品市场等经营秩序。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化妆品规范经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和服务科(科技信息化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应急处置科(应急科和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12345市民服务热线科)、标准计量科(认证认可及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价格和公平竞争监督管理科(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
派出机构:岳麓市场监管所、桔子洲市场监管所、望月湖市场监管所、银盆岭市场监管所、观沙岭市场监管所、西湖市场监管所、望城坡市场监管所、望岳市场监管所、咸嘉湖市场监管所、梅溪湖市场监管所、天顶市场监管所、坪塘市场监管所、洋湖市场监管所、学士市场监管所、含浦市场监管所、莲花市场监管所、雨敞坪市场监管所
直属机构: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731-88681110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银双路31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7月1日一9月30日),13:00-17:00 (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0731)88999998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咨询电话:0731-88999335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9栋3楼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
咨询电话:0731-88999216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金星北路5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监管所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岳麓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0731-82565296;地址:岳麓区麓山南路999号岳麓街道办事处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欧阳穆飞联系电话:0731-88169800(传真:0731-88999459)机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麓谷大道668号A栋404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