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县三定方案,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道路运输、民航行业发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全县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建设、道路运输、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邮政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
(三)负责组织起草本领域规范性文件。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标准和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四)负责贯彻落实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组织落实并监督实施全县道路、行业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
(五)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落实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城市客运工作。
(六)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公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局属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申报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汇总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民航业发展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协调。
(九)指导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属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十)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一)负责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涉外事宜,开展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三)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承担县辖区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地方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张北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张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牌子。内设机构16个:办公室(机关党委办)、人事股、规划统计股、财务审计股、工程管理股、安全监督股、法制股、公路养护股、综合执法一中队、综合执法二是中队、综合执法三中队、综合执法四中队、综合执法五中队、综合执法六中队、综合执法七中队、综合执法八中队。
咨询电话:0313-5354868
办公地址:张北县中都南大街1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