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研究制定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4)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不断发展镇域经济。
(5)抓好全乡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6)抓好武装部、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7)抓好社会事业和镇村基础设施建设。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旧堡乡人民政府下设 "三办三中心一所"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办:负责乡机关党政工作的综合协调、文件收发、档案管理、统计、信息、接待、会务、机关日常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宜。
2、社会事务办:落实好民政各项政策,做好社会救济、优抚、军转安置等工作,负责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大病救助的实施工作;负责临时救助,负责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3、经济发展办: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开发等工作,加强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4、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乡预算内外资金管理、财政预决算、财务审计等工作。监督审计村级财务,搞好村级财务、政务公开,维护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5、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计划生育宣传、准生证、优生优育、健康服务、计生专干业务培训等工作,
6、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完善乡村文化阵地建设,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宣传国家大政方针和农村政策,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对农民的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培训;抓好文化市场管理、信息传播、文教卫生等工作。
7、司法所:负责法制建设,民事纠纷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