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党政办:主要负责镇党委和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日常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反馈工作,起草各种文件和来文发文登记、存档、归卷、会议通知等。
2、计划生育办公室:接受上级部门的授权委托,承担辖区内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中医药服务等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员办:协助组织委员做好组织工作。
4、统计站:负责全镇工农业生产数据值的统计,完成统计局的各项工作任务。
5、企业办:负责全镇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6、社会劳动保障站:负责待业人员培训,负责劳动保障对象的调查、摸底、统计工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7、妇联:负责妇女学习培训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妇女工作及人才的培养选拔。
8、团委:负责团委的日常活动和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各团支部组织活动的开展和团员的培养管理;负责农村青年“推优”工作,发挥青年模范带头作用。
9、司法所:主要职责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
10、信访办:主要职责是建立信访工作制度,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区信访局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负责重大信访事件的调查处理,排查矛盾隐患信访苗头;及时向区政府、区信访局上报有关信访事项。
11、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传播广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12、财政所:编制乡财政预算、执行乡镇财政预算,负责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财务收支,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
13、农业办: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防火、防汛、防疫等各项农业相关工作。负责农技员、农技员、畜牧员的认证,农产品质量监管,畜牧报表,防疫,森林防火,造林绿化,生态护林员,禁牧管护,林木砍伐,退耕还林,农作物的播种进度、预产和实产的统计,农机补贴,农经报表的申报,农业设施的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农情监测,防汛,水库移民,水利设施监管,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河道巡查员,灌渠管理,土地确权,农业综合补贴等。
14、民政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民政部门规定,负责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的申请上报及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金的发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殡仪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残疾人证的申请和发放工作;负责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15、扶贫办:承担本镇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镇扶贫开发工作的信息收集及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区扶贫办和本镇党委,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编制本镇扶贫工作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本镇扶贫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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