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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落实住宅建设、房屋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加大城市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力度,并按照房改政策、安居工程的有关政策,做好居民的解危减困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工作。
(三)负责实施全区城市住房改造工程,做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旧小区的改善工作,改善辖区内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负责农村建筑节能等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物业管理机制;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日常监管,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备案等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区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及推进集中供热发展。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城市供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供热纠纷的协调。负责指导供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开展行业规范、达标工作。
(六)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人防工程的管护建设;负责全区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进行人防法规的普法教育;战时组织指挥城乡群众开展防空袭斗争。
(七)贯彻落实省、市、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精神,负责和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制定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具体协调工作;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相关事项及相关请示,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信息资料。
(八)负责建筑节能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建筑节能工作,推进建筑产业化,推动绿色建筑等低能耗建筑发展。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管理办公室
(二)综合业务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3)4038138;0313-4038192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31号 ; 邮政编码:075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3-4110136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1号桥东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令(6月至8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9月至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咨询电话:0313-7095232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红旗楼街道胜利中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令(6月至8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9月至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