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文件印发、重要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印章、政务公开、综合信息管理、局领导公务活动等机关日常协调管理。
二、大气环境管理股
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和政策规章以及规划,负责大气办相关工作。
三、水环境管理股
负责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落实水体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
四、土壤和生态管理股
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协调南水北调农村综合整治、组织落实生态状况评估,制定清洁生产技术指南、指标体系及清洁生产规划、开展清洁生产宣传培训、应对气候变化等协调相关部门作好禁烧督查等工作。协助李明强同志负责建设项目勘察、审批等相关工作。畜禽养殖。
五、综合业务管理股
负责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核定、调剂工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排污许可证发放等相关工作。
六、党群与人事管理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事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考核工作、纪检监察;负责离退体干部工作等。
七、环境监测与应急股
承担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
八、政策法规股
组织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涉及环境保护的其他政策,负责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应诉、环境保护行政执行证件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核、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和损害赔偿;环境保护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开展环境教育和环境保护、民间组织的环保等相关工作。
九、规划财务股
承担各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补偿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
十、审批服务股
负责建设项目勘察、审批等相关工作。
十一、工程监管股
具体负责指导服务企业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监督检查;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对已经审批项目开展环评审批事中监管。组织开展全县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和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削减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十二、督查办
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保部强化督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环境监察专员办监督监察交办问题的牵头汇总及整改。
十三环境执法大队
负责对排污单位或个人排污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并拟出处理意见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储油设施,油气回收治理装置和油品清净剂添加情况的抽检;配合交警大队做好机动车污染控制。督促落实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落实国家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
十四、境安全与应急中心
负责在线监测设备的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双随机”监察、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指导、协调处理等相关工作。
十五、环境信访办
环境信访案件的受理等相关工作。
十六、固体废物和辐射管理股
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排放单位监管等相关工作。
十七、环境监控中心
组织开展各项环境监测,日常监测、调查评估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等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319)5884220
办公地址:邢台市宁晋县天宝东街2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19-5689016
办公地址:宁晋县城区天宝东街2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夏季6-8月份 14:30——17:30)
咨询电话:0319-5689016 ; 0319-5689019
办公地址:邢台市宁晋县天宝东街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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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