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设有办公室、社会保障与社会事务管理股2个股室。主要负责全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城乡低保、五保、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社会福利事业、流浪乞讨救助等工作。
事业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共有5个,包括清河县地名服务中心(副科级)、清河县殡仪馆、清河县婚姻登记处、清河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清河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事业编制36名,实有人员32名。
咨询电话:0319-8299110, 829091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岷山路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9:00~17: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9-829091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岷山路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9:00~17: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