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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常屯乡人民政府

威县常屯乡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联系电话:0319-637300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邢台市威县常屯乡政府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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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常屯乡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负责承担乡党委、政府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任务交办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乡党委政府值班、公文、会务、接待、档案、信息综合、安全保卫、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涉及本乡媒体来电来访协调处置和舆情监管处置工作;根据国家计划,负责本乡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负责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负责本乡的统计工作,履行统计职责,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国家规定的周期性普查工作;负责本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乡财政收支、编制财政计划、制定财政预算草案和审编年度决算;负责乡财务、农村合同、农村财务管理,负责代理村集体资金,对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内部审计监督。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综合文化服务站)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机构所担负的任务;负责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乡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作出决定;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负责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发现、培养、推荐党员和群众中的优秀人才;负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党员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落实统一战线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民族事务工作;负责本乡人大日常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按权限负责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负责指导本乡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按权限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本乡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乡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负责本乡综合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落实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负责本镇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加强本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乡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负责本乡防汛抗洪、抗旱等相关工作;负责本乡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本乡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本乡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工作;负责本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负责履行本乡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教育、组织防火巡查巡护、组建火灾扑救队伍、做好防灭火物资储备、制定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火灾预防扑救。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负责本乡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乡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乡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根据本乡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根据本乡实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查工作,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为;负责本乡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草原建设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加强本乡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本乡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制定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各类纠纷;负责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军民、警民联防活动,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普法工作,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根据委托授权负责本乡内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本乡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本乡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负责承担民间纠纷调解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对户籍或居住地在本乡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接受建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负责本乡网格员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推动本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负责向本乡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所辖网格长(员)派发收集汇总民生问题;负责监管、督办网格内的问题处置情况;负责对网格管理员、网格员和网格志愿者进行监管,对本乡网格员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负责本乡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负责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乡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相关工作;负责本乡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做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乡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负责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乡农村供水用水管理等相关工作。

(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对村级服务站业务指导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援助、信息采集、优抚服务、培树典型、政策调研、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

威县常屯乡人民政府领导简介

邢台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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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是根据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同意邢台市及各县(市、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的通知》(冀机编办〔2017〕22号)要求,于2017年4月21日组建运行的正处级行政单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威县人民政府
威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19)6162489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镇东街8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

威县行政审批局
威县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19-6125001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世纪大街东侧(新汽车站南邻)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威县政务服务中心
威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9--3252603

办公地址:威县世纪大街东侧,新客运站南邻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夏时令) 9月1日至5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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