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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平乡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协助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管理司法所干部。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3、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监督股
4、社区矫正管理股
5、法制办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7、政工股
咨询电话:0319-783067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建设大街南段综合行政大楼 ;邮编:054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9-7991109
办公地址:邢台市平乡县建设大街与平安路交汇处附近平乡县综合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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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