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邢台市信都区农业农村局

邢台市信都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19--521101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人民大街7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邢台市信都区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全区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协调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全区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棉、油、菜、水果、肉、蛋、奶、蜜、渔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区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组织实施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有关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对外农业贸易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负责下属企业改革和重组、企业人事监管奖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党建、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起草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以局名义印发文件的审核把关;指导农业农村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机关安全和信访牵头工作;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牵头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重要文件、请示、报告、总结、讲话的起草和修改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项目资金的统筹和资金的运行监督;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收缴;牵头局承担的有关涉农项目的审核、管理,负责农业项目全程综合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牵头负责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牵头开展对重大农业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有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

(二)人事股

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管理;组织农业系统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职称评定、劳动工资、职工退休手续和遗属补助办理及认证工作,机构编制、年终考核、工会、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以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名义印发文件的起草审核把关;负责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和管理工作。

(三)美丽乡村股

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职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区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督导落实,承担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民体育事业发展。落实上级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规划;指导农业行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全区沼气、生物质能转化的开发利用,指导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四)农村合作经济股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组织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协助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做好防范农民专业合作非法集资工作。

(五)种植业管理股

负责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指导全区粮食、油料作物及水果生产和产业发展;承担农业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肥料、农作物种子、种苗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区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起草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区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棉花特色产业发展,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布局、效益提高以及产品储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蔬菜和水果等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化肥、农药及有机肥替代工作;承担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承担统筹协调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起草落实农业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及项目建议;参与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六)农田建设管理办公室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七)畜牧兽医水产股

承担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起草全区牧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牧渔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组织畜牧生产运行情况调度,开展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预警;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畜禽饲养、品种改良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区兽医事业、动物卫生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全区动物卫生、兽医医政、兽医实验室管理。负责全区兽医、动物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负责牧渔业生产统计工作。

(八)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上级农业机械化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和维修管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九)政策法规和农产品质量监督股

组织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放管服”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性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工作。指导监督农业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农业行政执法标准;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饲料、种子种苗、种畜禽、植物检疫、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含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及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负责宅基地的违法用地查处,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受理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并依法处理;负责全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涉农信用体系建设;拟订渔业行政执法行动计划,指导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渔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执法督察;组织协调重大渔业事件应急处置;起草全区畜禽屠宰业、兽药业、兽医器械和饲料饲草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畜禽定点屠宰、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指导畜禽屠宰、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畜禽屠宰、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农产品(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县级地方性标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湖、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十)邢台市信都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负责农业产业化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基地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龙头企业安全生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招商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和组织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农产品品牌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及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关工作和农业产业化统计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对外农业贸易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邢台政务服务网入口
邢台政务服务网入口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是根据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同意邢台市及各县(市、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的通知》(冀机编办〔2017〕22号)要求,于2017年4月21日组建运行的正处级行政单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邢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19-2290111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00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早8:30-12:00;下午1:30-5:30(冬季) 早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 ;

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
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

咨询电话:0319-2297600

办公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泉北大街1001号创业服务中心东辅楼;邮政编码: 054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冬季)(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邢台市信都区政务服务中心
邢台市信都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9-2297600

办公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泉北大街1001号创业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邢台市信都区农业农村局

站内搜索

热点文章

相关机构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