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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的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执行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决议,讨论本镇的重大问题。
(二)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三)领导镇经济建设,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领导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五)领导并支持镇政府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六)领导人大主席团及经济组织、人民武装和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工作。
(七)领导上级有关部门派驻镇单位的党的建设,领导、支持和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单位的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其主要职能为: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科学制定镇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根据本地的产业优势,培育壮大本地支柱产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经济实体、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搞好农业新技术示范,促进农业新技术推广;搞好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宣传国家投资方向、重点支持的产业产品,培训经济人才,及时为农民提供产、供、销等市场信息,发布经济致富信息。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进行政机关首问办理负责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增强市场服务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搞好科技、信息服务,提高农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水平;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发布劳务信息,搞好劳务输出,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提高农民参合率,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烈军属、五保户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申请资格认证,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做好育龄妇女普查和生殖健康检查;保证粮食直补,农资直补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户。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抓好农村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确保基本国策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协助司法机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解决好农村征地、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发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积极稳妥有序农村新民居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完善村规民约,深化农村平安创建工作。
(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拓宽村民民主参与村级事务的渠道,调动村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保证村民的决策权,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农民群众的监督权;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创新方法,不断深化基层民主管理内涵,着力解决基层民主管理中的薄弱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七)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负责镇党政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保密机要、人事管理、信访稳定、后勤保障等工作;按权限负责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管理指导;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和行政村的档案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根据国家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做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按权限落实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履行统计职责,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国家规定的周期性普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按分工和权限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负责镇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作出决定;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覆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发现、培养、推荐党员和群众中的优秀人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党员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落实统一战线工作任务要求,做好民族事务工作;根据委托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按权限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等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审查本行政区域内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乡镇人大日常工作;协调和参与人大换届选举,组织视察、评议有关工作;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负责联系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3)应急管理办公室
加强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预防,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预防职责;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抗旱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依法做好本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信息报告、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履行辖区防火职责,组织防火巡查巡护、做好防灭火物资储备、制定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演练、做好火灾预防扑救。
(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负责本辖区乡道、村道建设工作;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养护维护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相关工作;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村镇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市容、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责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查工作,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承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关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负责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事项,做好统战部委托乡镇的行政处罚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辖区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各类纠纷;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军民、警民联防活动;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普法工作,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承担民间纠纷调解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矫正工作和对户籍或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接受建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戒毒、康复工作。
(6)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力度,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领导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负责加强本辖区健康教育工作及其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负责本辖区健康中国建设、健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逐项抓好任务落实;负责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补贴等扶持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社会各界参与居家养老和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负责本辖区爱国卫生日常工作;按权限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科普活动,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负责本辖区综合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免费开放。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动物防疫站)
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负责本辖区农村扶贫开发、脱贫致富的具体实施工作;引导和扶持农业机械服务组织的发展,做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当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业有害生物实施综合治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加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用水等相关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8)退役军人服务站
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咨询电话:0310-835608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邱县振兴路东段发展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夏令)14:30-17:30;(冬令)13:30-17:30
咨询电话:0310-835608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振兴东路与世纪大街交叉口行政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