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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
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由乡党委书记任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政府乡长任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政联席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三)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规定,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配置与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六)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考核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八)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通过宣传页、微信矩阵、横幅、大喇叭等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三、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本部门“十四五”规划,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政府班子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严格考核;
(五)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每半年对清单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本级党委和上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六)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到部门“三定”规定中;
(七)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八)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实行企业、公共区域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落实高危项目审批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清单管理机制;
(九)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定监管制度,实施动态化监管,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十)领导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推动构建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四、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具体职责:
(一)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三)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六)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五、分管组织人事宣传工作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具体职责: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把懂安全、懂技术、懂法律、能协调、会管理的优秀干部配备到安全监管科室中;按照委承担的安全监管工作量,科学配置安全监管科室,合理配备安全监管人员。
(二)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干部安全生产培训;
(三)组织制定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纳入委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履职评定挂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责任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重用;
(五)对在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抢险救护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等次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者记功嘉奖;
(六)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对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六、分管业务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具体职责: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四)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
(六)每年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履职情况,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咨询电话:0310-835608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邱县振兴路东段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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