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镇党委的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执行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决议,讨论本镇的重大问题。
(二)抓好自身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三)领导镇经济建设,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领导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五)领导并支持镇政府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六)领导人大主席团及经济组织、人民武装和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工作。
(七)领导上级有关部门派驻镇单位的党的建设,领导、支持和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单位的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其主要职能为: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科学制定镇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根据本地的产业优势,培育壮大本地支柱产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经济实体、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搞好农业新技术示范,促进农业新技术推广;搞好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宣传国家投资方向、重点支持的产业产品,培训经济人才,及时为农民提供产、供、销等市场信息,发布经济致富信息。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进行政机关首问办理负责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增强市场服务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搞好科技、信息服务,提高农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水平;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发布劳务信息,搞好劳务输出,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提高农民参合率,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烈军属、五保户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申请资格认证,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做好育龄妇女普查和生殖健康检查;保证粮食直补,农资直补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户。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抓好农村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确保基本国策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协助司法机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解决好农村征地、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发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积极稳妥有序农村新民居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完善村规民约,深化农村平安创建工作。
(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拓宽村民民主参与村级事务的渠道,调动村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保证村民的决策权,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农民群众的监督权;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创新方法,不断深化基层民主管理内涵,着力解决基层民主管理中的薄弱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七)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咨询电话:0310-835608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邱县振兴路东段发展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夏令)14:30-17:30;(冬令)13:30-17:30
咨询电话:0310-835608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邱县振兴东路与世纪大街交叉口行政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