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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商务局(简称县商务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曲周县投资促进局牌子。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安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四)牵头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牵头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对酒类流通发展进行指导。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制定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拟订和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指导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全县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指导境外经贸园区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
(十)配合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以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贸易救济申诉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全市相关产业的影响;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制。
(十一)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县的贸易争端,负责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的标准化建设。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对自由贸易区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十四)监测分析全县商务运行情况,承担全县商务系统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五)承担直属企业的改制工作,加强对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为直属企业搞好服务和协调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国内外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发展趋势运作模式,拟定全年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督促检查、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对外宣传工作。
(十七)承担全县招商引资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规范招商引资产业布局和秩序,对利用国内外资金和经济技术合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负责加强招商引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牵头组织专业性、行业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国(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谋划、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县乡镇、县直各单位及曲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活动。
(十九)制订、修订投资促进、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承担具体考核、通报、表彰等工作;负责制订并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负责建立招商引资同质化竞争调处机制,规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秩序;负责指导全县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负责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地的督导检查。
(二十)负责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包装、发布、推介工作;负责国(境)内外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工作,建立招商引资工作平台、信息网络、项目库;负责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立项、选址、流转、落地、建设的组织、指导、统筹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二十一)负责组织对国(境)内外重要客户的联络拓展、重要团组和客户来访考察、洽谈;负责外省、市、县驻曲商会和驻外曲周商会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和促进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专业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
(二十二)负责对接央企,引进央企资金、项目及各项合作,做好央企服务工作,促进合作项目的建设;
(二十三)承担全县利用外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外资统计工作;负责境外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审查工作;督促全县外商投资项目建设;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配合省商务厅和市投资促进局做好外商投诉处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制定我县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十四)负责指导全县经济技术交流与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的深度融入、协同发展;负责区域间资金、项目、人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合作工作,促进区域合作及项目建设;开展与省市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负责对口支援工作。
(二十五)配合曲周经济开发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开发区建设管理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拟定县级以上开发区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市县级开发区建立、升级、扩区工作,指导市县级开发区建设、招商引资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负责对市县级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机关政务、系统党务(宣传思想、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政法、统战、公文处理、会务、机要、秘书事务、机关事务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承担督查督办、制度建设、档案、保密、政府信息、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参与重要会议组织并配合业务主办股室做好会议材料准备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的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编发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新闻发布工作。
2.负责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机关和直属单位临时出境人员政治审查等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指导推进直属企业改制和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管理工作;负责直属企业解困及直属企业需要协调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协调商务系统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应急管理、医疗保障、民政(扶贫)和退伍军人事务工作。
3.协调申报商务系统各项专项资金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局机关财务管理、商务系统内部审计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保值增值。
4.负责编制全县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和阶段性商务工作安排建议;研究起草综合性文稿。
5.统筹协调商务领域改革;承担商务领域前瞻性研究和重大商务课题调研的协调工作。
6.负责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提案办理和县委、县政府督办事项办理等工作。
(二)市场运行监管和对外经济贸易股
1.研究拟订全县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组织实施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流通方式发展,促进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技术进步;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构建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商贸企业节能减排等绿色流通工作;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商务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生活服务业)行业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则、措施并组织实施。
2.监测、分析县内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和供求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蔬菜、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组织拟订加油站和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拟订酒类流通规划和政策,负责酒类流通发展和促进工作;负责蚕丝绸协调工作。
3.牵头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商业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牵头推动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商贸领域行政执法;负责管理8812312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工作。
4.指导、协调全县货物进出口工作,拟订全县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任务目标,监测分析全县进出口贸易运行状况;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负责全县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市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及有关目录,负责全县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协调;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监督和指导工作。配合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及市商务局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及做法;配合市商务局做好进出口商品贸易救济案件调查和指导、协调涉案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申诉;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制;配合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及市商务局进行进口安全审查及执法调查工作;承办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及市商务局交办的世贸组织相关工作,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县贸易争端相关工作;按规定对全县贸易政策进行合规评估,负责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服务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业出口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全县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外经济技术展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投资合作相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依法管理、监督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负责县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事项相关材料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和招收备案审查工作(一般劳务、工程项目);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我县具有合法资质的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我县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管理我国对外援助涉及我县项目实施;指导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组织对外经济合作相关培训;负责全县经济合作统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多边、区域经贸政策,组织实施多边、区域及自由贸易区的经贸活动;组织协调境外重要经贸团组和活动,负责与我国驻外使馆经商处和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处建立沟通和信息联系机制;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归口管理落实在我县的全部国际无偿援助项目;贯彻落实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研究制定全县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签订的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等在我县的落实;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和政策。
7.提出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战略、规划、目标、政策,拟订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年度计划;负责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日常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国家相关政策资金的申报工作;承担市对县利用外资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的谋划和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工作;负责境外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审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协调服务及管理监督工作;为企业提供代办服务,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8.重点推进项目签约后的落地工作。负责建立推进重点招商项目落地协调会商工作机制;负责协调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重点项目立项、审批、土地和资金等要素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通报、表彰;制定并协调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9.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区域协作工作;负责研究拟定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及相关工作;负责与省市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具体承担招才引智工作;负责外省市驻曲商会和驻外曲周商会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与有关县(市区)的对口支援、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资金管理工作。
10.承担县招商引资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举办全县重大招商活动;负责组织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重大招商活动;负责建立招商工作体系、工作机制;负责拟订推进国内外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市县领导参与的重大项目对接活动和重大项目督导调度工作;负责国(境)外地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具体做好港澳地区招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县直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我县驻外机构的招商业务指导、沟通联络和考核工作;做好委托招商和代理招商;负责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工作。
11.负责引进央企对接组织协调和入曲企业的跟踪服务,制定央企入曲工作计划和方案;研究拟订央企入曲发展政策,牵头编制央企入曲发展规划;负责与央企及其总部沟通联系,起草县政府与入曲央企战略合作协议,会同央企制定在曲发展目标,建立经济增长和人才激励机制;组织入曲央企年度交流和联谊活动;承担省市央企服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谋划和推进与北京市、天津市、雄安新区的战略合作;联合北京市、天津市、雄安新区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负责做好对接北京、天津相关产业、项目转移工作。
12.负责配合曲周经济开发区制定县级以上开发区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及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市县级开发区日常管理及设立、扩区、升级申报及改革发展考核开评价工作。
咨询电话:0310-8858802
办公地址:曲周县公仆路2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夏令)14:30--17:30;(冬令)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