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秘书股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起草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安全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牵头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武装、统战、保卫、消防和后勤保障工作。
2、综合调研股。负责局综合性文件、重要文件、请示、报告、总结、讲话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负责综合性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以县局名义印发文件的审核把关;负责农村观察点的工作;指导农业农村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农业产业扶贫工作。
3、人事监察股。起草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管理;组织农业系统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4、财务审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项目资金的统筹和资金的运行监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企业改制有关工作;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国际市场信息分析;指导农业利用外资和重大农业技术装备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承办系统外事管理与接待工作;涉农资金检查审计并对口纪检委。
5、项目监督股。负责农业项目全程综合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牵头开展对重大农业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有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负责局重点工作事项督查、督办。
6、县校合作股。承担县校合作办公室日常工作;县校合作业务对接及重要活动。
7、政策与法规股。组织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农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放管服”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工作。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农产品(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果等)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县级地方性标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相关环节的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组织绿色食品质量监督和认证管理、负责绿色食品企业年检。
9、农业资源环境股。起草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规划;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指导农业行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全县沼气、生物质能转化的开发利用;指导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承担统筹协调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膜、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工作。
10、发展规划股。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及项目建议;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承担现代农业园区重大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指导乡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11、市场与信息化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牵头筹办相关农产品交易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统网络安全监管,组织网络涉农舆情监测。
12、农村建设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督导落实;指导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民体育事业发展;承担曲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中共曲周县委曲周县人民政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农村社会事业股。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4、农村改革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组织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15、农村合作经济股。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16、种植业股。起草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指导全县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和产业发展;承担节水农业和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肥料、农作物种子、种苗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县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17、特色产业股。起草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棉花等特色产业发展及标准化生产,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布局、效益提高以及产品贮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蔬菜和水果等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政府“菜篮子”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服务工作。
18、科技教育股。起草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承担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农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负责农村科技培训工作。
19、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协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基地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国家、省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筛选、推荐和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龙头企业安全生产;承担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20、农田建设管理股。提出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参与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21、畜牧水产股。起草全县畜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组织畜牧生产运行情况调度,开展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预警;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订畜禽饲养、品种改良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养殖证制度建设、水产健康养殖、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承担水产品加工流通和促进休闲渔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水产苗种生产和引进的监督管理及生物安全评价;负责渔业统计监测及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负责渔业监督管理和渔业协定实施,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渔业互保工作;拟订渔业行政执法行动计划,指导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渔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执法督察;组织协调重大渔业事件应急处置。
22、兽医股。起草全县兽医事业、动物卫生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全县动物卫生、兽医医政、兽医实验室管理;负责全县兽医、动物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机构日常工作。
23、畜禽屠宰与兽药饲料管理股。起草全县畜禽屠宰业、兽药业、兽医器械和饲料饲草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指导畜禽屠宰、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屠宰、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24、农业机械化股。起草农业机械化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拟订县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和维修管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25、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系统理论学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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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曲周县公仆路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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