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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发展和改革局

曲周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310-885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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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公仆路19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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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曲周县发展和改革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曲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中共曲周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财经办)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财经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财经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财经办日常事务。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财经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财经办的统筹协调。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宏观调控政策,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调节政策,牵头研究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实施县级定价项目价格听证工作。参与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负责全县价格(收费)管理、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及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农业、公用事业、房地产、服务业等价格成本调查工作。负责全县收费和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

(五)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国家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政策,推动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六)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有关发展性专项资金。规划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穷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组织拟订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落实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县内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

(十四)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县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县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

(十六)落实国家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食糖、食盐等物资管理工作,监测县内粮食、食糖、食盐等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研究提出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县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县相关部门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承储企业以及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责任。

(十九)负责县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二十)负责对县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储备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一)贯彻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二)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三)组织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质燃料和生物质液体等燃料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二十四)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二十五)负责能源行业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二十六)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二十七)监管油气、新能源市场运行,规范能源市场秩序。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参与电力市场的监管。

(二十八)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二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完善全县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预案,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和动用指令具体组织调出、运送。

(三)与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职责分工。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落实县级储备粮计划,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承储的县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主体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企业承储的县级储备粮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和财务管理;负责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政务督办、保密机要、信访维稳、档案管理、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等机关行政事务;负责起草全局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负责机关党群、纪检工作。承担建议提案的组织协调、政务信息、政务公开。

(二)综合规划股

负责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经济监测预测;研究分析国内外和周边地区经济形势的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协调推进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工作。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落实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我县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规划。提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产业发展股

研究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县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监测研判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负责能源综合业务和体制改革有关事宜,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监测电力运行态势,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用电、迎峰度夏(冬)电力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四)投资和体改股

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修订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安排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的建设项目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编制下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管理政府投资代建制工作。参与制定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负责非国有及非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五)价费管理股

拟订年度价格工作规划和综合性价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研判全县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情况,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负责价格调控应急机制建设,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等调控措施。组织制定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实施县级定价项目价格听证工作。负责全县收费(价格)备案和价费公示工作。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六)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拟订全县粮油流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粮油收支总量平衡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购销政策。指导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监测县内粮食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应急有关工作。落实粮食储备政策、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的建议。负责实施县级粮食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对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对重大涉粮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负责对县级储备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监督检查,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进行监督指导。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县级物资储备规模、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实施县级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指导相关部门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全县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曲周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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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精神,运用“互联网”思维,以“贯通、标准、共享、整合”为原则,建设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
曲周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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