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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广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起草有关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二)对县城建设进行监察,行使城建监察职能。
(三)负责工程报建及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研究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进行监管,监督建设程序的执行,监督管理有关工程建设勘察、设计;负责工程合同备案管理;负责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建筑监理等行业管理。
(六)所有乡镇规划范围内“一书三证”发放,组织指导全县集镇和村庄的建设管理。
(七)研究制订本县建设局各行业的发展规划,编制县城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和资金筹措、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负责全县房地产业行为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负责和管理城镇房屋拆迁;负责城镇住宅建设;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等。
(九)制订建设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论证、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职业教育和培训。
(十)综合管理全县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和抗震防灾工作。
(十一)指导建设系统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十二)参与建设行政立法工作,负责建设系统的普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报、发放和管理,以及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相关资质、许可证审报、发放和管理工作。
(十五)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劳资、人事、财务及行政事务。
(十六)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人大、县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办公、对外联络和政务接待;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文印、资料和信息报道工作;负责督查、催办和目标考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综合协调全局的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负责局机关各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及各项服务项目的审批。
咨询电话:0310-2529003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民东路451号行政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0-2522699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民东路45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