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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县统计局(简称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拟订统计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统计改革方案,制定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和规范全县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督查。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指导监督各部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民营经济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及派生产业增加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编制全县资产负债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全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组织完成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任务;研究提出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方面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社会、科技、文化产业、乡村两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节能降耗、绿色发展、企业景气、妇女儿童监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新经济)、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地质勘查、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经济、收入、价格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依法审批管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协助管理各乡镇统计人员;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名录库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社情民意调查、资料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统计资料的交换、交流工作;协助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督办、信访、档案、会务、标准化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工作;负责机关节能、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
(二)工业统计处
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景气状况、新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核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咨询电话:0310-2529003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民东路451号行政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0-2522699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民东路4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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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