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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1、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机关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会务、接待、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妇联、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负责机关考勤、值班、工作纪律检查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联系。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统战部、民宗局、妇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办、督查局、档案馆、县委外办(县政府外办)、县委台办(县政府台办)、县政府侨办、工商联。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协助党工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宣传、团工委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联系。县人大办、组织部、宣传部、党史办、党校、文明办、文联、团县委、融媒体中心(广电总台)及县“两办”信息科室、县委网信局、县互联网信息办、县政府新闻办。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权等;负责辖区内城市环卫相关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市政设施等的管理维护;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建等工作;负责城市防汛、排洪、除雪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城管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爱卫办、创建办、交通局(道路管护)。
(四)生态环境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生态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指导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等工作;处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汽修行业环保监管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攻坚办。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长输管道、冷库、地下空间、道路交通安全及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负责防汛总体协调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应急局、安委办、发改委(油气管道)、交通局(交通安全及柴油货车淘汰)。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教育体育、文化、疫情防控、旅游、科技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展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村(社区)文化室的业务指导;负责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卫健委、疫情防控办、教育局、文广旅体局、科技工信局(科技)、科协、新华书店。
(七)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负责“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落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所有纳入便民服务大厅集中管理的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承担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教育。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放管服”办、县政务数管局。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1、主要职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归档类工作;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加强应急报告反馈。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1、主要职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服务、反邪教、反暴恐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涉及多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督办建议;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解辖区内纠纷;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对口联系: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解难办。
(十)社区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负责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负责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负责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负责为社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承担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物业相关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社治委、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供电公司、邮政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石油公司、盐业公司。
(十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企业信息采集、项目发展推进、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管理,负责对村各项收入支出的审核工作,指导各村财务工作;负责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发改委、统计局、调查队、农委(农经)、科技工信局(工信)、商务局。
(十二)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负责农技、农机、畜牧兽医、林业、水利、渔业、种子等工作;负责协调农田改造提升、农业资源开发保护等工作;为农民农业生产提供服务;负责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相关工作;负责内河及黄河防汛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农委、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机中心、畜牧中心、林业局、水利局、供销社、林场、农场、气象局、河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十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负责为剩余劳动力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和技能培训、转移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信息变更、资格认定、待遇核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农民工权益维护、宣传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才开发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登记、审核和收缴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编办、人社局、清欠办、医保局、社保局。
(十四)巡消防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掌握辖区单位和场所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开展消防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普及防火常识,提高辖区群众的防火意识;检查辖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指导村、社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负责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巡防、散煤治理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消防)、市场监管局(散煤)。
(十五)民政工作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贫困户、优扶对象提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负责为社区贫困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服务;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五保供养政策执行、申报、发放生活保障金;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民政局、残联、红十字会。
(十六)查处违法建设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有关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日常巡查;负责制止和拆除辖区内规划违法行为;负责履行对各村、社区查违控违拆违的督查、督办、考核职责。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城管局(查违)。
(十七)协税护税办公室(招商办公室)
1、主要职责。承担税源组织管理和协税护税工作;依法协助税务机关做好协管范围内的税收、征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税务局、商务局(招商)、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牟人寿、中牟人保及各金融机构。
(十八)城中村与合村并城改造办公室
1、主要职责。参与辖区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等工作;参与辖区内市政建设,配合检查监督新建、改建城市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依授权负责县政府投资兴建的公益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安置房建设、分配等工作;负责控尘治理。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住建局、城镇办、人防办、轨道办、特色商业区管委会。
(十九)贸易区管理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区域消防、安全生产、食药安全、违法建设治理、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区域商户管理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市场中心。
(二十)机关党支部
1、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学习,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机关在职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直机关工委。
(二十一)机关老干部党支部
1、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老干部党员学习;负责组织老干部党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老干部党员。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委老干部局。
(二十二)红色家园党委
1、主要职责。负责管道三公司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学习和开展活动;负责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老干部党员。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管道三公司离退休干部处。
(二十三)工会
1、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文化建设;听取、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参与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其他福利事业;负责工会的经费的收缴与管理。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总工会。
(二十四)团工委
1、主要职责。组织辖区内团员青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制定青年工作计划;贯彻党工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业务、技术;抓好组织建设,积极向党组织培养和推荐先进分子;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团县委。
(二十五)妇联
1、主要职责。组织妇女学习,引导妇女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教育和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引导妇女依法、有序、广泛参与民主自治实践;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引导妇女发挥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中的独特作用;深化关爱帮扶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困境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家庭;协助党工委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优秀女干部工作;加强妇女联合会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对口联系:县妇联。
(二十六)其他机构
街道纪工委、监察办、人武部和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执法中队等县直驻街道机构职责按上级规定界定,并对口联系上级部门。
咨询电话:0371-62160861
办公地址:中牟县商都大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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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