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搞好辖区内各村(社区)的工作,支持、帮助村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等工作。
(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编制和执行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乡村、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建设活动,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七)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八)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办公室机构职能: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委、政府、人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机构职能:主要承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庄(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的基层党建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
3、综合执法办公室机构职能: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负责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和上报工作等;代表乡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
4、乡村振兴办公室机构职能:主要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按照乡村功能定位,负责乡村的开发、保护和整治的总体布局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工作等工作;负责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引导乡村产业发展,打造乡村特色品牌;研究制定乡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乡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机构职能: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发展经济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三资”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乡镇生态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指导乡村生态环境管理;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6、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机构职能:贯彻执行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村容镇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规划、管理、维护等工作;搞好村镇规划、建设的统计上报、建档、立卷、保管工作;负责新型城镇化、新型社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7、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救援工作,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掌握和报告本区域重大情况和动态;负责应急培训和演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工作;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督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和及时上报及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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