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职能转变:将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畜牧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商务工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及措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我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拟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拟定全长市新农村商务服务信息工程规划;拟定全市对外开放的战略规划;拟定全市吸引外来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协调、督促和落实对外开放工作。
(三)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搞好综合协调和服务。
(四)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限额以下直接利用外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和限额以上、限制投资、涉及配额、外商投资企业证书的批准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调服务、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拟定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协调加工贸易业务。
(六)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报和实施;推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七)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我市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投资、设计咨询等业务工作;承担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统计工作。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九)组织、申报、指导以新郑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等经贸活动。
(十)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和流通运行情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管理重要生产资料流通;负责商业服务业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负责成品油、润滑油的管理工作;负责拍卖、酒类流通、药品流通、旧货流通、实物租赁、再生资源、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外商投诉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均相当于股级规格。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务信息、会务、档案、印鉴管理、文印、保密、宣传、财务、计划生育、依法治市、后勤保障、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党组织建设、人大政协的提案和建议的办理及催办查办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负责申报管理和争取利用国家、省有关各项业务资金和专项资
金的补助。
(二)编制人事科
负责履行部门机构编制、人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老干部、离退休人员等管理服务工作。
(三)对外开放科
拟定全市对外开放战略规划;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拟定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市驻外招商联络处的工作;负责对全市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管理、督促和招商项目的认定;负责协调、服务招商企业;承担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外资管理科
统一规划、组织和协调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外商投资项目的谈判和外资项目的立项;负责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有关经营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合同、章程和依法经营情况;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业务管理;负责外资企业的协调和跟踪服务;负责利用外资统计工作;负责外商投诉工作。
(五)内外贸易科
指导、协调服务外包工作;指导境外对口业务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活动;指导、协调加工贸易业务;负责技术、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扶持高新技术出口资金和项目;负责外贸及有关业务数据的日常统计与报送工作;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商贸物流、电子商务、餐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指导流通领域信息化建设;负责电子商务工作,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组织实施;执行全市企业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拟订并实施全市新农村商务服务信息工程规划;负责全市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商务网站的规划建设及实施工作;协助全市市场监管运行体系、进出口数据分析体系、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网上贸
易、招商促进工作。
(六)经济技术协作科
负责组织、协调境内外以及区域性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实施东引西进战略;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展览展销活动;指导企业跨区域投资活动;负责招商项目库的征集、编印和动态管理;负责组织对外发布合作项目;负责新郑招商网的管理;负责收集整理招商信息及外地招商动态;负责组织策划对外招商宣传活动;负责协调、组织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协作。
特种商品管理科
负责安全工作;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的申报、审核与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拍卖、租赁、旧货流通、典当行、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政策法规科
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的政策建议;提出我市国内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国家和省关于内外贸易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法规,提出贯彻意见和建议;拟定我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各项促进政策;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提供企业法律咨询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普法教育和法规宣传工作;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有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负责侵权和假冒伪劣重大案件的督办工作,协调推动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落实相关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组织推动相关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相关统计工作,组织相关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咨询电话:(0371)62693032
办公地址:郑州市新郑市人民路西段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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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