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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林业局

新密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37169822389(传真) 037160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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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新密市东大街567号林业局 邮编:452370

办公时间:夏 季:早上8:30--12:00 下午2:30---6:00 冬 季:早上8:30--12:00 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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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林业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发布相关信息。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湿),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绿道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新密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林木采伐、运输管理。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申报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苗圃)、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林业产业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下经济发展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应急管理部门,以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国有林场(苗圃)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和省市拨付我市的资金、市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级、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统计工作。负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宣传、科学普及和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智慧林业和草原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动态监测、评价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教育、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市林业局加强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宣传、信息、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等综合性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行政奖励等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林业系统的涉外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法制科

监督实施全市林业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负责普法和信访工作。

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负责木材运输证核发;负责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和林地占用征收征用审核;负责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负责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负责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负责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负责对调运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负责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审核;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负责林木种子采种林确定;负责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批准;承办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

(三)生态建设修复科(林业发展改革办公室)

承担森林、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点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起草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重点生态工程;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沙化、石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并发布有关信息;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生态廊道、森林健康绿道规划和建设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新密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苗圃)、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林业产业工作,负责经济林、花卉行业管理;指导林产品加工和林下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指导草原管理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体制改革及创新体系建设;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和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林木种子、草种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林业和草原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学普及和科技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智慧林业和草原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等工作。

(四)规划和资金管理科

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管理监督市级林业和草原资金;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涉外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统计工作、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审核重点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提出市级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议。

(五)森林资源管理科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采伐、运输管理;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救护、利用工作;协助做好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工作;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种国家贸易公约履约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对新建、调整国家公园和各类省、郑州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提出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保护建设、生态修复、监测评估等工作;指导督促重大案件查处;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的管理工作,指导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履约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森林防火科: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新密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1.拟订全市林业科学、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林业科技推广;承办全市林业科技攻关项目。

3.指导全市林业场圃的建设和管理。

4.指导林业适应技术的应用和林业新产品的开发研制。

5.负责经济林建设及名特优林产品引进推广和技术服务工作。

6.负责全市经济林品种的选育、繁殖、引进和示范,提供林业技术信息服务。

7.负责组织林木良种的培育和检验工作;管理、保护植物新品种。

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密市生态廊道服务中心:

1.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新建生态廊道的立项、规划设计、招标、组织施工、监督指导、变更手续运行、验收、审计决算、工程资金拨付、移交等工作。

2.负责已建生态廊道移交后的日常巡查、除草、修剪除蘖、浇水、涂白、病虫害防治、施肥、补植补造等管护工作。

3.参与各类占用廊道绿化带事件的协调处理。

4、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负责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检疫防治及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法规的宣传教育、防治技术培训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四)新密市森林防火中心: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科学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做好防火设施设备的储备及维护 工作,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防火期内1天24小时值班,严阵以待,随时出警;建立森林火 灾(火警)档案,做好森林火灾的统计上报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组织开展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培训和演练;督促检查全市各乡镇、街道办 事处护林防火队伍建设、培训和演练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安全防范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五)新密市木材检查站:凭证执行木材运输监督检查,依法查验、登记木材运输行为,制止违法、违章木材运输案件;负责公路"三乱"治理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六)青屏山公园管理处办公室:协助主任、书记做好青屏山公园规划、设计并付诸实施;主持青屏山公园管理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青屏山公园卫生保洁管理工作, 负责公园内公共设施管护及维修;负责青屏山公园护林防火工作,负责山顶商户经营秩序管理等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七)新密市绿化工作中心:

1.贯彻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宣传活动。

3.组织编制我市全民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4.协助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全民义务植树、城市绿化、部门造林绿化规划、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5.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市绿化和部门造林成果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掌握全民义务植树、城市绿化部门造林绿化开展情况,发现先进典型,交流推广经验。

6.组织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

7.组织指导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各乡镇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

9.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密市林业局领导简介

郑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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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线试运行,记者了解到,此前在“郑好办”APP上线的公积金、新生儿、医保等92项“一件事”均可在该网站上办理。 除此之外,涉及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等方面的众多事项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一站式”全流程办理,进一步提升了市民和企业办事便捷度。 据了解,新。。。
新密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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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1-69815606

办公地址:新密市西大街441号; 邮编:45237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双休日”提供对外便民服务,

新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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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1)69822012

办公地址:郑州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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