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制定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投资计划;负责统计、审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幼儿教育工作;落实上级有关基础教育教学文件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全区民办教育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及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体育工作;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教育岗位设置系统的职称评审工作;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人员聘任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
(九)完成开发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办公室、教育股、文体股、师训股、民办和学前教育股
二级机构:基础教学研究室、开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咨询电话:(0396)2666116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泰山路529号市教育局 邮政编码:46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