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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区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审计工作规划、计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
二、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级各部门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情况;乡(镇)、街道办事处预算和决算情况,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境外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4、区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5、区级建设项目预算(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6、区政府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基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
四、向区政府提交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五、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依法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负责开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八、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负责重大项目稽查。
十、负责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事宜。
十一、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知识培训。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及其他行政公文、材料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电、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宣传、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务政务公开、目标责任考核、激励机制、精神文明创建等综合事务工作;负责单位财务、人事、劳资、资产管理、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完成党建工作。
(二)法制事务科
为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服务,协助局机关做好以下工作:起草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审计工作的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执法检查和廉政审计回访,依法检查审计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为协调上级审计部门组织的业务质量检查与考核提供服务;审计统计工作,审计成果利用;收集和整理财经审计法规,审计业务培训、审计整改、法制宣传教育。
(三)综合审计科
为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服务,协助局机关做好以下工作: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年度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区政府相关部门、区级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财务收支审计;区政府交办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投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四)专项审计科
为单位专项审计工作提供服务,协助局机关做好以下工作:署定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省定、市定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重大项目稽查;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
(五)信息科
为单位信息系统审计和信息化建设提供服务,协助局机关做好以下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审计;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综合分析利用;落实区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采集分析全覆盖工作;单位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单位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和对外发布工作。
咨询电话:0371-56507020 ,0371-50507005
办公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新建东街街道118号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郑州市上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办公电话是多少?郑州市上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办公地址在哪儿?郑州市上街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机构职能: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负责对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退、退休等事项前以及在企业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国有资产重组的同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