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1、做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复审工作以及各项文字材料起草工作;
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建设及党建党务工作,负责年度全局目标考核、班子考核相关资料准备;
3、做好本局档案资料管理、年鉴制定、法人年审、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区直机关1号楼11楼、3号楼4楼会议室的管理、服务工作,定期维护检修音响等设施设备,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5、负责工、青、妇、老干部工作及区直机关计划生育、已婚育龄妇女康检、集体户口管理、保密工作;
6、负责全局党员管理、党费及工会费用的收缴、机关大院报刊分发、杂志收发以及局内部报刊征订工作;
7、负责局办公用品购买、登记、发放使用工作,局内部电脑维护、耗材更换等工作;
8、负责1、2号楼及立体停车库LED显示屏宣传工作及协同办公平台信息查收及发布、机关内网后台维护,全局市级以上信息发表及区“两微”平台信息发表审核;
9、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对大院花草维护及花坛清理工作;
10、负责市机关后勤协会及成员单位信息交流等工作;
11、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
1、负责局人事管理,人员机构编制,人员岗位设置、工人等级考核、离退休人员手续办理工作;
2、负责局人事劳资、统计报表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准确调整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办理各项手续,每季度上报核准数据,准确率达100%;
3、负责局财务管理工作,列出全年支出计划(细化到月),按计划支出,每月月底做到账目相符、与财政局国库科、银行核准数据,做到准确无误;
4、按全年支出指标,控制“三公”经费,做好日常的报帐,每月向主要领导提供财务资金报表,每月按时发放临时工工资;
5、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局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每年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审核、上报、公开等工作,积极配合各项审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6、负责监督核准各家属院物业管理、门面房出租等各项费用的上缴工作,确保票据完整,及时核销,定期(每半年)上缴国库;
7、积极协助国资科,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登记入账工作;
8、遵守党风廉政、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准确核算收支,严格审核各类票据,工作中无吃拿卡要、无违反作风纪律等现象发生;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保卫科
1、负责区直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机关大院车辆停放工作,做好立体停车库的管理及配合相关单位进行维保。
3、做好通行证的办理和换发工作。
4、负责所管辖工作范围的消防工作。
5、做好科室团结工作,遵规守矩,与同事和睦相处,团结有爱、乐于奉献、齐心协力维护科室荣誉。
6、做好科室争先创优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本科室人员在局里做到争先进科室、先进个人,提高个人自身修养和工作态度。
7、做好个人职责工作,从自己做起,主动承担工作责任,知难而进、认真负责、业务熟练。
四、膳食管理科
1、负责县级领导日常就餐工作;
2、负责机关大院干部职工日常就餐工作;
3、负责公务接待工作;
4、负责县级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餐卡充值,卡机的维护保养;
5、负责做好机关食堂内部维修、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局内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五、物业管理科
1、负责机关和区直家属院水、电、暖及保洁卫生等方面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2、负责局管区域内的用电、用水、用气、物业等设备运行保障工作且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负责机关办公使用的水、电、暖等设备正常运转且完好率达98%以上。
4、做好机关办公的水、电、暖的各项节能保障措施和数据统计工作。
5、负责所管办公区房屋门、窗、锁具的维修维护。
6、负责区直机关大院‘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病媒体、禁烟’四项工作。
7、积极推行工作中的文明用语,和气工作,理性对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矛盾,做好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认真统计工作中的有关数据尤其对待各种合同、协议严把责任关口,履行财务纪律,做好科室廉洁自律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六、安全设备科
1、牵头负责区直机关办公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全局各科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人,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
2、负责对保安、保洁及单位工作人员组织消防业务指导。
3、定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做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宣传工作。
4、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备案。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防联动试验。
5、做好消防值班室的值班和全区办公区监控器设备的维保工作。
6、负责机关和区直家属院电梯、通讯维修等方面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7、负责机关大院办公的空调维修和保养工作。
8、负责局管区域内的电梯、通讯等设备运行保障工作且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9、负责机关办公使用的电梯、区直家属院暖气设备等设备正常运转且完好率达98%以上。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七、国资房产科
1、负责区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登记、核销等工作。
2、负责全区办公用房调整、登记、清理等工作。
3、负责所有工程类资料对接财政、审计;档案存档工作。
4、负责全区房产、地产的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八、后勤服务科
1、负责所管办公区房屋和家属院房屋的管理、房屋和房顶设施的日常维修以及防水、防漏墙体的维修工作。
2、负责局房屋基建、改造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九、公车管理科
1、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的核定。
2、负责车辆购置、处置的申报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3、完成区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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