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区城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 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 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是: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 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 究制定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管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 管理城市道路区管公共服务设施;督导区支路、背街小巷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卫基 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辖区道路清扫作 业工作;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辖区餐厨垃圾收 运次序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管城市园林绿化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 作;负责区管园林绿化项目的管理和养护工作:负责区建园林绿 化项目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全域市园林绿化领域争先创优创建工作
(五)负责协调、督导辖区城市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工作; 按管理权限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空中 杆线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养犬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管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 河渠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大修、中修及养护维修项目的立项、可行 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七)负责对城市河渠排污责任单位治理工作的督导、考核, 提供技术支持工作
(八)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排洪和除雪工作;做好重大活 动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的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城 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十)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 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城市管理行业 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十一)负辖区人民政府全额投资的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 场、临时停车场的管理;负责区内经营性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 作;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停车治位设置、运行管理等 相关工作 。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公开、教育培训、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的交办与办理件的审核反馈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综合考评;负责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全局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局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工青妇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科
负责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指导局属二级机构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系统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制信访科
负责依法行政(依法治区)、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统一规范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依据、程序、标准及执法文书的使用和执法案卷的审查、处置、归档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听证和备案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工作;负责全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容环卫管理科
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行业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业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和督导工作;参与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与移交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督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调剂、处置登记核量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建筑垃圾产生点、消纳点和运输车辆、运输线路实施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事宜;负责对固体废弃物处置实施全程监管;负责牵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冬季清除冰雪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城乡综合管理科
负责辖区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负责局大气污染防治涉及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汇总上报等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审批科
负责派驻政务大厅窗口日常运行和管理;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服务审批;负责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负责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审批工作;负责辖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废弃物处置相关收费工作;负责牵头“放管服”、“五单一网”、“信用体系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执法管理科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长期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综合协调与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组织全区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执法保障工作;负责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局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督办(转办)件、群众投诉、数字化案件的接收派遣、督办、回复等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等专业规划和技术标准,对设计制作、安装维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并指导非法小广告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园林绿化管理科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园林绿化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负责区管园林绿化日常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驻区单位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和创建工作;负责辖区毁绿、占绿事件的执法查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市政设施管理科
负责区管城市道路、桥涵、隧道等市政设施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行业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业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区管公共服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管网设施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空中杆线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河渠截污协调、督导工作。参与全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参与全区政府投资市政设施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区管市政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质量评定、验收交接等工作;负责协调、督导辖区街道办事处、管线产权单位、驻区单位做好门户小道、病害窨井、黄土裸露、道路隔离设施、城市家具、道路照明、夜景照明设施等整治工作;负责污水治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工程建设管理科
负责编制年度工程建设规划、工程机械设备采购计划;负责年度工程预算、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工程招标的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市政、园林和环卫等工程建设手续、档案、资料等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局系统各单位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生态建设、政府投资等重大项目的年度规划、汇总上报、日常督导等工作;参与处理与建设工作质量和安全有关的突发事件;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决议、决定;负责制定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局党组和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管理局属各党支部,抓好支部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协助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做好全局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局宣传工作和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各党支部改善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纪检监察室
协助驻局纪检组做好全局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上级党组织、局党组和机关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全局工作的需要,对全局中心工作进行实时监督;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371-67936178,56081816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街道百花路1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