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设置情况
西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内设行政股室11个,局属二级机构8个。
(二)部门职责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县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4、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县出市出省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5、指导全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按照规划指导实施,会同文物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拟定全县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指导。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对工程检测机构的商混企业进行质量监督管理,接受和处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职责。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镇建设政策,按规划指导实施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
11、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和综合协调工作。
12、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城乡建设行业、建筑行业学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工作。
13、制定本系统人才培训规划,负责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咨询电话:12329
办公地址:河南省周口市人和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令)8:00-12:00,15:00-18:00;(冬令)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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