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体育体制改革;管理、监督全市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教育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促进体育服务体系多元化。
(三)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学生资助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协调本地中等专业学校教育体育管理工作;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规范管理。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负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学校的基本建设、修缮和学校布局、增设、撤销等事项;组织落实图书资料、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工作。
(九)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仪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校外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二)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内单项体育竞赛;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质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拟定全市体育产业政策,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促进体育市场发展,协调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
(十四)协调全市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94—4620896
办公地址:项城市市民之家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其他节假日参照国家放假安排。
咨询电话:0394-8319000 党风行风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026 8319017 教育监督热线:0394-8121234
办公地址:周口市太昊路中段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