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政府办公室
1、及时了解并向镇领导准确提供镇属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情况。
2、协调镇属各部门之间有关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了解和掌握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情况,为镇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承办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和各社区、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发镇党委、镇政府各类文件,并及时做好催办、归档、调阅工作。完成好文秘、文件规范及上报下发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搞好服务。
4、协助镇领导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做好镇政府与各部门、单位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对内、对外、对上、对下沟通联系、协调工作,为党委政府总揽全局搞好服务。
二、组织办
1、指导抓好全镇各村、镇直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党建示范点的创评工作;、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做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举办好每年一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指导抓好各级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
2、认真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并承诺手续完备,即时办理转接手续;
三、宣传办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根据掌握的党内外人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根据新时期的特点,分层次抓好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和指导。
4、制订干部群众的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计划,协同组织、纪检部门做好党员培训工作;
5、协同镇政府分管领导做好群众文体活动的发动、组织工作;
6、做好通讯报道工作;
7、做好重大事项的宣传发动工作
8、抓新闻报道工作,承担党报党刊的征订发行工作。组织开展好本镇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9、完成各项中心工作和上级、本级党委交给的其它任务。
四、财政所
加强档案、财务管理工作。
五、信访综治
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对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和意见、建议。
六、农机农技
1、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的培训教育工作。
2、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检验工作;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服务等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镇、尝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并进行业务指导,发展多层次的科技推广与经营服务实体,拓展技术服务和农民培训。做好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与管理。
七、城建办
负责乡镇、村庄规划区内农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安监站
1、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制定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责任制落实和目标考核办法;监督检查、指导协调镇有关部门和各社区、村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全镇安全生产“一盘棋”统筹安排;承办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行政区域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
九、农合劳保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镇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则,具体政策以及劳动保障制度总体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管理全镇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规划和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划并实施监督;合理调节城镇劳动力资源配置,调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合同有关部门管理本镇公民到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在本市就工作。
十、统计站
1、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按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要求,收集、整理、公布、管理统计资料。
2、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定期将当年的统计资料装订归档。
十一、农经站
认真履行全镇经济统计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农村救助对象的调查摸底,申报和救助。
3、做好社会各项救灾工作和农村养老救济工作以及其它应属于民政服务的工作。
4、积极完成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本级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三、武装部
1、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武装部的指导、监督下做好本镇武装工作。主持制订本镇武装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民兵工作、征兵工作等有关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3、组织做好全镇的征兵工作,按上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并搞好免征、缓征,不得服兵役和预征对象人数的登记造册。
4、担负本镇的全民国防教育和民兵整顿工作。组织抓好民兵军事训练,选调好民兵进行骨干训练,提高民兵的军事素质。
5、搞好民兵预备役建设和各种资料的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齐全,有条不紊。承担有关民兵工作的报刊杂志的发行和典型报道工作。
6、指导各村委员会建好青年民兵之家。组织民兵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和其它一些有益的社会活动。
7、协调民政、优抚工作,按有关规定,搞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抓好拥军优属和扶贫抚优工作。
8、抓好交通安全和镇机关的保卫工作。
9、积极完成党的中心工作
十四、工会
1、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并代表职工参与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等重大活动,支持、协助党政开展工作,组织领导下属工会努力完成本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2、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指导下属工会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指导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开展平等协商,建立集体合同和工资协议制度。
十五、妇联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妇联的指示精神,并制订具体措施,狠抓落实。
2、制订本镇妇女工作年度目标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抓好妇联组织的班子建设,协助考察配备基层妇女主任、具体指导基层妇女的政治业务学习。抓好“四自”、“四有”教育,组织妇女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妇女工作中的典型。
4、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接待妇女来信来访。协助教育部门抓好本镇幼儿教育,帮助解决少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组织妇女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和参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并做好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和后备干部的工作。
6、抓好有关妇女工作报刊杂志的征订发行工作。
7、积极完成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妇联、本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卫生健康办
1、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健康政策、法规。
2、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本乡流动人口管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
3、组织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为搞好优生优育提供技术指导。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婚前咨询与新婚保健避孕方法使用与知情选择。
十七、共青团
1、负责本镇共青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制订共青团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做到全年有主题,阶段有专题,定时有议题,并具体组织实施。
2、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和基层团总支(支部)的班子建设,提高团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指导各团总支(支部)按照章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3、抓好共青团员的发展工作,保证发展团员的质量。并认真做好“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输送人才,承办接转团员组织关系。
4、做好团员统计和团员档案管理,及时收缴团费,并按规定管理使用。按要求做好青年报刊杂志的征订发行工作。
5、当好党委的助手,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组织本镇青年团员和积极分子开展灵活多样的团组织活动。如兴修水利、植树造林、扶贫济困、技术培训、科技咨询、文艺汇演等等。
6、配合中小学校加强团组织和少先队工作。
7、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共青团工作。
8、积极完成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团委、本级党委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八、残联
1、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使其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福利、社会服务,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联系和指导各社区、村委会的残疾人协会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咨询电话:0317-2175056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运河区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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