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事业单位及及职责
一、运河区水政监察大队是沧州市运河区水务局所属相当股级规格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负责运河区水行政和水资源管理;负责贯彻宣传《水法》,管理保护水资源,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税务部门核定用水单位(个人)取水总量。
运河区水政监察大队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经费。核定事业编制6名,股级干部职数1名。
二、运河区水利工程管理站(简称水管站)是沧州市运河区水务局所属相当股级规格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水管站主要负责辖区内的行洪河道南运河(包括河道、堤防及河道上的闸涵、泵站)及其它排沥、除涝渠道、闸涵等水利工程的日常维修与管理工作。
1、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节约用水,普及水科技知识。2、依法保护水利工程,维护工程设施安全。3、负责水利工程实施管理,保障正常运行。4、执行工程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5、进行灌排水技术的开发及灌排专用机具的推广。6、负责水利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7、完成区委、区政府及水务局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水管站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
基本保证经费。核定事业单位编制8名,股级干部职数2名。
运河区水利工程管理站与运河区水利推广总站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编制及人员不再增加。
为加强工程的养护和维修,另核定20名临时护堤员编制,其人员的招录和养护的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运河区水资源服务中心是沧州市运河区水务局所属相当股级规格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负责运河区水利工程设施的规划、审报、勘测设计建设,防汛抗旱,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统一调配,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及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开展节水、抗旱,水土保持等工作;组织协调水资源管理监测、保护节约。搞好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做好抗旱防涝,保证安全生产;
该中心为股级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经费。核定事业单位编制3名,股级干部职数1名。
咨询电话:0317-2175056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运河区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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