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建议、提案工作;牵头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密、文书档案和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审核工作;负责宣传、舆情应对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负责官方网站管理;负责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在编、在岗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岗位培训、工人技术等级鉴定、考试、评聘的相关工作;负责在编在岗人员年度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人员录用、聘用、人事任免、调配、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
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各项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局属项目资金的申请和拨付;负责局属项目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负责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预算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财务档案管理;负责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负责管理依法征收的各项费用;负责城市管理收费票据和行政处罚票据的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负责罚没财物的管理;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统计和财务绩效检查;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服装及装备的配发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内部控制工作的编报;负责对全局目标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政策法规股
研究分析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综合调研,提出行业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机关有关重大决策、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和执法证的管理工作;负责执法案卷文书和执法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协助重大案件的核查;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本级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城市管理领域信用平台建设与管理。
(四)执法监督股
拟定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政策;指导全区城管执法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关系;指导监督城市管理实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与考核;组织查处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重大案件以及依法应由区城管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指导、监督、考评市容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社会评价;协调辖区城管执法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五)环境卫生管理股
指导监督全区城市环境卫生(含城市生活垃圾并城市公厕、城市道路清扫等)管理工作;参与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指导实行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对上级交办有关城市管理事项的督办;协调城管环境卫生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六)信息调度股
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监督指挥中心业务工作;负责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解,确定处置责任单位,向三级网络平台各职能部门派遣任务、督导反馈、分析汇总,并对其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动态化监控;负责对三级网络平台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检查评比;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承办城管动态快报编辑;承办沧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一级网、区委、区政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城区安全股
督导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城区公厕、占道经营、垃圾处理、户外广告(区监管)、城市燃气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八)市政公用绿化管理股
负责实施辖区公用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协调辖区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区燃气、城市集中供热、城市公共供水、城市排水防涝等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级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配合督导检查辖区内各单位、庭院和小区的绿化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0317-2175056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运河区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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