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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司法局

周口市司法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394-8206315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东路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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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司法局职能信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向市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担市政府规章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市辖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全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市法律顾问工作。

(八)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市辖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内外联系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管理、保密、信访、值班等工作,承担安全、卫生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政治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法治建设工作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承担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市辖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市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四)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进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市政府和市辖县(市、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队伍选任管理工作。

(五)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负责政府立法工作。负责相应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建议。负责市政府提请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协调工作。承办市政府相关规章的解释工作。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承办相关规章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编纂市政府规章正式版本。负责市政府涉法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措施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市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市辖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市辖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六)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律师工作科。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申请授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入职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审批申报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审批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七)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八)法律援助工作科。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基层工作指导科。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乡(镇、办事处)、村(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创建工作。

(十)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管理科。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公证员任命及免职的申报和公证员执业证颁发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负责周口仲裁委员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登记申报管理工作。

(十一)法制科。负责指导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重要事务的法制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工作。承担机关执法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十二)宣传科。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舆情监测分析。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三同步”原则做好司法行政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机关网站、公众号等新闻发布工作。

(十三)研究室。调查掌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动态,研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政策措施、关系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的编发、上报,史志编撰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十四)计财装备科。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央、省和市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五)信息化工作科。组织编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指导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业务协调和应用对接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周口市司法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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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认真贯彻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总体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审批改革取得有效进展。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与承接。进一步调整行政职权事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市34个政府部门确定权责清单共4488项,清单在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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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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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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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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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94-8273600

办公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光明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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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河南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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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1-65906485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四路8号   邮政编码:450003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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