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霸州市财政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市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财政预决算公开。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四)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实施细则。提出中央、省、市授权的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组织推进落实税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六)研究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具体办法。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债券申请发行和还本付息等工作。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政策,拟订具体办法,管理市政府国外债权、债务。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评审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316)7212478
办公地址:廊坊市霸州市霸州镇迎宾东道与益津中路交汇处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时间);
咨询电话:0316-7285818
办公地址:河北省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 邮政编码:0657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夏季14:30)—17:30;
咨询电话:0316-7285808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霸州市政务行政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