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部门职能
供销合作社是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经济实体,是管理直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的职能部门,是政府联接“三农”的桥梁和纽带,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带动力量。坚持为“三农”服务宗旨,深化内部改革,积极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维护供销合作社《章程》赋予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搞好食盐供应和储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体系建设和土地托管服务;负责运营监管全系统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基层供销社实施全面管理;承办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和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大厂县供销合作社目前尚无“三定方案”,设有6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基层科、盐管办、统筹办、人事科。
事业单位
大厂县供销合作社有下属企业7个(县上公司2个,基层供销社5个),所属盐业专营有限公司在县域内设立食盐零售网点26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