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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蒋辛屯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蒋辛屯镇的主要职责是:
镇党委、政府处于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光荣使命。
镇党委按照便于集中统一领导、便于有效开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党委与政府及人民团体的职责分工,抓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加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紧紧围绕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抓好“两个文明”建设,加强对镇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
镇政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发展农村经济;要进一步增强镇政府统一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土地、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的职能,推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围绕这一目标,镇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具体要求是;强化引导功能,集中精力抓好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带有方向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强化服务功能,着重在技术、信息、人才、资金等方面为农民提供服务,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经济服务实体和社会中介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强化协调功能,使事业站所以及基层工商、税务等机构,能够围绕镇工作“一盘棋”互相配合。同时,进一步规范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工作职能作用。
镇党委、政府作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对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负有领导责任,具有综合管理和协调的功能。要进一步理顺县乡关系,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涉农和为基层服务的事业部门,如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林业、水利、文化广播等,其人员和事业经费由乡镇进行统一管理;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如财政、司法、土地等,实行乡镇和县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或指导;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所、地税所和公安派出所、法庭、乡镇的中小学、卫生院以及设在乡镇的信用社、电管所等企业部门,由主管部门管理,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党的关系由乡镇管理,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必须征求镇党委的意见。
大力推行乡镇事业部门改革。根据中央精神,乡镇事业机构改革要与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同步进行。要适应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积极探索符合乡镇实际需要的事业站、所设置形式。对职责任务基本消亡,不具备开展业务条件,多年不出成果、不创效益的站、所要撤销,对重复设置、分工过细、业务量不大的站、所可以合并,要打破行业和部门界限实行综合设置。乡镇事业部门的设置形式,由乡镇根据实际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干预。要推行分类管理,纠正事业部门行政化倾向。对兼有行政职能的站、所要实行政事分开,将行政职能划归政府,使事业部门逐步成为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的独立法人。对服务型的事业部门,要引入市场机制,探索企业化、社会化路子,条件成熟的转为服务实体;对社会公益型的事业部门,财政可给予适当扶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要结合中小学教职工定编工作,精干教师队伍,清退各种编外人员,从整体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通过乡镇机构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让广大农民感到满意,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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