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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财政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以及工青妇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汇编。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三)预算股
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办理市级对我县的转移支付。承担财政收入的分析、预测。汇编全县年度预算,承担县级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和工作流程。组织开展县本级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组织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审核。组织对县级部门、乡镇、园区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国库股
组织预算支出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牵头调度全县支出进度。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商业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级财政决算公开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
承担县级行政、群团、公检法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县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六)教科文股
承担县级宣传、文化旅游、科技工信、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县属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七)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和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配合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八)农业农村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承办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国资、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军民融合发展、供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土、规划、住建、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县本级城建收支预算管理;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财政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自然资源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
(十)金融股
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承担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库管理、业务指导、宣传培训、信息统计分析和项目推介工作。提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价。提出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县属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县属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董事、监事管理工作。对实行委托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拟订与受委托部门的权责边界。承担涉外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全县有关涉外的财政政策、制度;负责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转贷(赠)、偿还,监督资金的使用;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承担县政府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十一)综合股
负责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指导。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
(十二)税政股
组织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税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实施细则。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提出中央、省、市授权的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中央、省、市授权的地方承担的(出口)免、抵、退税等实物实施监管。
(十三)会计股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十四)政府债务债券股
提出全县政府债务政策建议,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承担全县申请发行、转贷、兑付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统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监督评价股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内部控制工作。
(十六)非税收入股
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非税财政收入预算。落实非税财政收入“收支两条线”征缴管理制度。负责罚没物资的收缴、处置和变价收入上缴国库。管理全县财政票据。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园区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股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审核。承担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
(十八)政府采购股
受理县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备案审查。承担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审核、汇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受理供应商投诉。负责监督检查县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十九)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县综合治税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园区及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负责全县的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系统的管理与维护,为税务部门提供数据参考,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对省、市、县综合治税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十)党建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固安县财政政策研究中心
按国家、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县财政政策。负责专项课题和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收集、筛选和整理分析财经信息,研究全县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辅助领导决策。负责编发相关参考资料及有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经济基础资料汇总保管及基础数据库,资料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县财政部门参加市财政学会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固安县预算编审中心
负责拟定年度县级预算编制工作纲要,根据县级可用财力情况提出预算平衡意见。按照部门实际需求和年度可用财力状况制定正常公用经费标准定额,提出专项公用经费和专项项目经费的支出限额和控制意见。审核确定预算单位的经费供给形式、支出标准和编制政策。审核汇总部门上报的基础资料和预算计划,按照政策标准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建议计划。汇总编制部门预算草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预算单位的人员、经费、效益等动态情况,为预算管理提供详细资料。对财政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分析,为财政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固安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根据《会计法》和《预算法》有关制定,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和经费的拨出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工作。实行集中审查,对各用款单位需要支付的各类款项,在拨付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定期向财政部门各业务股室、各预算单位提供资金支付情况表,以供核对,确保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安全、顺畅运行。实行全程监督。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固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财政性资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编制的准确性、合规性、规范性进行评价审查。负责对已安排建设项目的前期费用、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投标底、重大设计变更及调整预算进行评价审查。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追踪问效和核查。开展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固安县财政信息中心
承担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执行全省财政系统网络建设规划和具体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负责建设、管理财政局机关局域网,承担网络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系统网络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应用工作。负责信息反馈及有关材料起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固安县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落实、监督投决会决策事项,拟定政府投资基金的具体管理制度,监督政府投资基金日常运作,组织编写年度政府投资发展报告,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的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承担投决办日常事务性工作。受托决会委托,具体组织安排政府投资基金专家评审会议,建立评审专家库,包括投决会成员单位内设相关业务机构负责人、投资行业自律组织的代表以及相关领域优秀专家,吸收银行、证券、审计、律师、信用、评估、评级、产业领域等专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优进劣汰,确保评审质量。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固安县国有资产运行服务中心
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县政府出资成立国有企业。负责县域内国有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完成县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316-6256022
办公地址:固安县永定南路118号,邮政编码:0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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