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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2018〕7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转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方式,进一步强化人民防空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责,细化完善建设管理标准规定,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强化融媒体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人民防空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要求,构建完善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支撑保障体系、重大项目体系、长效机制体系、法规标准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职能转变,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人民防空良好环境。
第四条 市人防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绝对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民防空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并协同实施。
(三)监督管理全市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维护和使用。
(四)监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防护部分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执法监管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工作。组织修订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拟订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训。
(七)指导开展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
(八)开展人民防空日常战备工作。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研工作,推进人民防空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
(十一)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信息化体系能力建设。
(十二)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行动。
(十三)负责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建设市场投融资政策。
(十四)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十五)落实人民防空队伍建设要求,对县级人防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商丘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市人防办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承担党委政府综合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文电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稳定、党组决策执行情况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单位和党组印章管理;承担综合性报告和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机关常态化战备值班执勤;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单位建设和综治平安建设;承担党政军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负责承办年度人防工作会议;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建设规划并监督执行;参与编制有关专项规划、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人防志(鉴)编纂工作;负责12345便民服务热线;负责双拥工作;负责“万人助万企”工作和“马上办抓落实”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和驻村工作;负责公务接待、机关公务车管理;负责人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负责新闻宣传及融媒体宣传,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负责学校、社区人防技能或疏散演练活动;负责安可工程建设;负责电子政务规划建设、维护管理;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二、人事科(法规科)
对县(区)人防办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见;承担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做好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人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培训教育;负责机关考评和评先评奖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考勤;承担有关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地方性标准、规范;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负责编制人民防空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市人防执法稽查队开展执法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三、财务管理科
负责市级政府投资的人民防空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和有关补助经费项目申报;负责人防易地建设费等人民防空经费的上解和管理;负责市级人民防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专项经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战备资产使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投融资政策;负责编制、审核人民防空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机关采购工作和和公共设施维修管理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四、工程管理科(审批服务办公室)
1.工程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城市平战综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城市地下空间暨人民防空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相关内容;负责组织人防工程竣工备案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档案管理、统计工作和竣工档案移交市人防办档案室;负责人防工程信息数据库建设;检查指导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开发利用、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指导城市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负责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做好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及临战准备工作;负责研究拟订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合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互联网+监管”工作;参与对工程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置;负责人防工程消防工作;负责人防工程防汛工作;协助处置人防工程历史遗留问题;指导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履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指导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履行人防工程维护、使用、管理、避暑纳凉和开发利用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2.审批服务办公室
负责提供人防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市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市本级人防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组织协调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负责人防“放管服”改革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五、指挥与应急协调科(科技与信息化科)
组织人民防空袭方案编制修订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常规化实战化演训工作;组织参加相关重大演训活动;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制定重要经济目标目录和编制防护建设总体规划,指导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战时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制定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计划;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负责人民防空疏散避难训练场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审核审批;负责维稳处突工作;负责市人民防空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科研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战备值勤、技术管理、专业训练和各项保障工作;负责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警报发放工作;负责网络安全、信息防护及容灾备份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审核审批、建管运维工作;配合防空警报器的报废与拆除审批工作,监督检查防空警报器报废、拆除情况;负责国防潜力数据统计运用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指导县(区)人防信息化业务建设;指导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保障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六、机关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市人防办所担负的任务;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党的宣传工作;负责党员学习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制度;负责党费收缴和管理;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办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负责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负责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负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负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负责学党史教育;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负责市委直属工委党建工作信息报送;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七、机关纪委
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开展坚定理想信念、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依据《党内监督条例》对机关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负责市人防办招标程序合法性监督;负责按规定程序和手续检查、处理本机关科级以下(含科级)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涉案党员进行处分的建议;配合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以案促改工作;负责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信息报送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八、市人防执法稽查队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负责全市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相对人的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对人防工程建设全程执法检查和监督,负责人防工程审批后到开工建设前的监管,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提出处理建议报市人防办;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对违法行为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督促建设单位依法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负责处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九、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市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斗争、应对突发事件指挥信息保障任务;承担人防(民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执勤和演练保障;负责机关网络、电话机房管理和技术保障;承担指挥所管理、设备维护及信息化系统的技术保障;落实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网络战备值勤、技术管理、专业训练和各项保障工作;落实战时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警报发放工作;落实网络安全、信息防护及容灾备份工作;落实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建管运维工作;负责人防指挥内网、内网IP电话通信工作;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十、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
负责对已建成的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保养、维护和管理;负责对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保养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社会建设人防工程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地下空间涉及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建立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保养和管理档案;负责保养、维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负责自建人防工程和人防设施的使用管理和开发利用;落实自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消防和防汛工作;督促指导社会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消防和防汛工作;负责避暑纳凉工作;负责自建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负责雪亮工程建设;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十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参建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以及防护设备质量监测机构履行质量责任行为;负责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的人防工程实体质量、防护设备质量监督检查并管理有关档案资料;参加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并向工程管理科移交备案资料;参与辖区内人防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人防工程开工建设后到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管,对于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提出处理建议报市人防办;负责处置人防工程质监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办党组或办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或应急性工作。
领导信息
张杰:党组书记、主任;主持人防办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张亚林: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综合科、财务管理科。负责平安建设;负责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安可工程;负责双拥工作;负责“万人助万企”、乡村振兴和驻村工作;负责基层减负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负责外出考察等工作。联系梁园区人防办、民权县人防办。
尹守才:党组成员;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人防工程质监站)。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促改、意识形态工作、机关作风建设;负责学党史教育;负责工青妇团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工作;负责自建人防设施和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社会投资建设人防工程和人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自建人防工程消防和防汛工作;负责自建人防工程项目建设。
韩振: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人事科(法规科)、工程管理科(审批服务办公室)、人防执法稽查队。负责对县级人防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负责年度考评和评先评奖;负责计划生育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考勤;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负责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负责法制宣传;负责安全生产、人防工程消防和防汛工作;负责人防“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互联网+监管;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违反人民防空法行为查处等工作;担任新闻发言人。联系睢县人防办、宁陵县人防办、柘城县人防办。
杜传平:二级调研员;分管指挥与应急协调科(科技与信息化科)、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负责反恐处突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备勤楼遗留问题处置;负责0809工程遗留问题处置。联系虞城县人防办、夏邑县人防办、睢阳区人防办。
咨询电话:0370-3156555
办公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南京东路1号街道 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3:30-17:00。
咨询电话:0370-3288041
办公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府前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70-3209155
办公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南京路13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综合科:0370- 3279912人事教育科(法规科):0370- 3279522